誰說「飛特族」都是逼不得已?她一天工作18小時也不想回正職

職場話題

在「鐵飯碗」人人想捧的年代,不少人都渴求著一份穩定的工作,但如今,飛特族(freeter的音譯,指工時彈性且生活自由的工作者)崛起已打破不少人的想像。根據人力銀行一份調查,在我國有將近一成的人從事非典型工作(包括派遣、臨時工、接案),其中只有兩成是「被迫」性質,換句話說,剩餘八成都屬於自願,而最大原因,除了自由,他們的收入也有著不小想像空間。

行政院主計總處2017年的「人力運用調查統計」指出,我國從事部分工時、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者高達80.5萬人,已創下歷年新高,而1111人力銀行最新的調查則發現,這些「飛特族」占全國就業人口的比重將近一成,其中屬於「被迫」性質的人只有兩成,換句話說,高達八成的人皆為自願。

至於從事非典型工作的主要原因,該調查顯示,多半是基於工作時間彈性、找不到合適正職、轉換工作空檔、符合個人興趣、無一技之長等等考量;總體而言,非典型工作多半具有排班彈性、型態多元、地點不拘、薪酬現領等特質,致使部份「飛特族」基於個人因素或階段性考量而自願投入。

對此,1111人力銀行副總經理何啟聖說:「有個很有趣的地方是,我們多半認為,一個人之所以從事非典型工作,而不是正職工作,大概都是找不到工作、是被迫的,但從這次調查中,我們卻發現,只有兩成是被迫的,……不過,對於那些基於自由彈性的需要去選擇非典工作的人,我們還是建議,能夠更深層的去思考,終究要回到正職工作裡頭,才會是一個職涯的長久發展之道,而且,正職工作裡的福利,恐怕也都不是非典工作可以享有的。」

他提醒,從事非典型工作不脫以時間換取薪酬的概念,「多勞即多得」,雖然短期之內可以多元體驗職場,累積不同的工作經驗,而且收入還可能超越正職上班族水準,但值得留意的是,非典型工作多半仍以高勞力、低技術的短期工作居多,且不若企業編制內員工可享受公司福利,若長期以此為業,可能無法累積專業長才及職場資歷,對於個人職涯並非加分,建議嚮往飛特族的求職者,應該謹慎評估長遠職涯方向,才不致白白蹉跎職場衝刺時光。

被裁員轉當「飛特族」,即使打四份工也回不去了

今年38歲的江小姐三個月前才加入「飛特族」的行列,她說,自己目前每月從四份兼職工作賺進4萬元,與當初她的正職薪水相比,甚至高出5千元以上,因此,已不打算再回職場上班,「以前正職就是領固定薪水,然後被公司綁得死死的,每天朝九晚五的上班,雖然說週休二日,但有時也要臨時回到辦公室。反而現在飛特族的工作模式會有多餘時間,可以安排自己的事情,而且兼比較多差,薪水也可以比之前正職多很多。」

江小姐曾是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在房地產公司擔任業務助理,工作五年來薪水從2萬5千元熬到3萬5千元,無奈近年遇到房市買氣下滑,慘遭公司裁員,雖然領到一筆資遣費,但瞬間變成失業族,這次事件也讓她重新思考,適合自己的工作模式到底是什麼。

於是,過膩一成不變的打卡上下班的她開始嘗試時間彈性的「飛特族」人生。她從自身興趣中發掘臨演工作機會,一天工作8至12小時不等,日薪500到2500元,當天快速領現金,雖然有時要一大清早出門到場等候,收工時已是天黑,但對她來說,當當沒台詞的背景路人甲,或者有時客串演出銷售員,不需耗費大量體力,講一兩句台詞就月入1萬5千元左右,再加上劇組會供應三餐便當,也能在賺飽荷包的同時省下餐費。

此外,江小姐也安排自己一週四天到早餐店擔任計時人員,時薪140元,每天上班4小時即可。除擔任臨時演員、早餐店員,她還在家兼職網拍小幫手,拍攝商品大圖、撰寫文案,協助網拍店家完成賣場商品上架,每天只要花費2小時300元輕鬆入袋,一周七天下來可賺進2100元;偶爾,她會去夜市遊戲攤打工,陪客人玩九宮格投球遊戲,從晚上六點待到凌晨一點,日薪1200元。

不過,三個多月的飛特生涯下來,雖然多采多姿,但也不算輕鬆。江小姐說,自己曾經一天工作18個小時,「從早上五點開始,早餐店做到九點,十點半開始臨演的工作,晚上再去夜市。」不過整體而言,月薪比之前正職工作高出5千元到1萬元這件事,已經讓她回不去了。

被問起工時反而變長,當飛特族值得嗎?她雖露出一臉苦笑,仍不假思索地用著高昂語氣說:「值得啊!因為我還有房貸的部分要繳,所以我必須要兼職這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