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副董」躲規定 產金分離、金金分離會卡到這幾位大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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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從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上任以來,「產金分離」、「金金分離」就是他最積極改革之處,尤其去年永豐金控涉及的爭議案件連連,暴露出台灣的產金分離政策並未徹底落實,現在也有立委質疑富邦金控有規避產金分離規定之嫌,政策如果繼續落實往下走,究竟還有哪些金融機構會被揪出來?

蔡明忠、蔡明興違反產金分離?需待實質認定

「主委你認為這樣真得有落實產金分離嗎?」時力立委黃國昌23日於立院財委會質詢顧立雄時指出,產金分離的規範是否要在加強,否則實務上就會出現漏洞,導致業者規避現象一而再再而三發生。

他舉例富邦金控,像是蔡明忠現在擔任富邦金控副董事長,同時也是台灣大哥大董事長,至於蔡明興則是擔任富邦金控董事長、台灣大副董事長,這種情況下副董事長不在法規的明確規範內,就造成漏洞產生。

對此,富邦金控23日晚間發布聲明,強調集團內各金融機構董事長、總經理的權責分工,都符合產金分離的法令規定。

事實上,由於過去法規只規定金控、銀行的董事長和總經理不能兼任非金融業董、總,但自從去年爆發永豐金案之後,金管會緊急在下半年修法把對兼職董、總的限制擴及到「職責相當之人」,並由金管會採實質認定方式判定金融機構是否有違規,新規定已經在今年2月上路。

徐旭東也有類似案例,金管會對富邦案態度成關鍵

而當時銀行局官員也說明,如果某人擔任了金控的董事長、又兼任非金融事業的董事,即使董事並非董、總,但倘若該企業的董事為實質負責業務的執行者,就算違反規定。

其實再進一步從富邦金控和台灣大的官網、年報所揭露的訊息看到,蔡明忠還同時還擔任北富銀的常務董事、台灣固網的董事長等,而蔡明興也兼任許多非金融業的董事。

國內許多集團都同時擁有金融和非金融事業,例如除了有金控、銀行或壽險以外,不少集團內部還有建築事業、有些甚至跨足到生技業、傳產業、造紙業等,董事互兼的情況也不少見。

而類似因為「副董事長」名義使得法規沒有明確限制到的明顯案例,還有遠東集團董事長徐旭東,據遠東商銀官網顯示,徐旭東目前仍是遠東商銀的副董事長,並兼任亞洲水泥、遠東百貨、裕民航運等事業的董事長。

這樣的兼職模式到底可不可行?顧立雄允諾立委會先釐清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的分工與內部簽核是否權責相符合,並在1個月內對富邦金控做出處置,雖然顧立雄並未正面回應清查所有金控和銀行,但金管會對富邦金一案的態度,仍將成為未來風向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