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體指標案例:谷阿莫「X分鐘看完XX電影」涉侵權遭北檢起訴

社會議題

網路紅人谷阿莫的「X分鐘看完XX電影」系列,任一隻影片在YOUTUBE頻道都有幾十萬到幾百萬的瀏覽量。擷取電影片段,配上嘲諷式旁白,讓他迅速走紅,卻也惹來極大爭議。去年谷阿莫遭到片商指控侵權,當時他回應,自己並不擔心最後的偵查結果北檢偵辦,然而今(7)日依違反著作權法將谷阿莫起訴。

二次創作究竟沒有沒有侵權?

「我只擷取了 1/10 到 1/100 的原著作內容來進行解說,我想應該不會有人看了1/10或1/100的原著作,就真的以為看完原作了吧?」谷阿莫曾在臉書上回應,認為他的影片符合網路著作權合理使用原則,在評論、解說、研究、教學或新聞報導等情況下,可以不事先經著作權人之授權,谷阿莫強調,自己是透過免費影片發表自己的看法,讓更多作品被注意到。

北檢偵辦後認為,谷阿莫涉嫌改作、當中有商業利益,違反著作權法第92條規定「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75萬元以下罰金」

谷阿莫效應,臉書直播電影暴增

谷阿莫系列影片爆紅後,為增加曝光度,越來越多臉書專頁在網路直播電影,如《葉問》、《一個人的武林》、周星馳系列電影等,都被直播過多次,片商的智慧財產權遭到漠視。

律師何宏林接受媒體採訪曾表示,無論線上觀看人數多寡都已觸法,依《著作權法》第92條規定,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75萬元以下罰金。

沒有「重製」、有帶「超連結」就不侵權

日前,台中一家電器行「小蔡電器」在雅虎奇摩拍賣網站公開張貼象印保溫瓶圖片,日本知名象印電子鍋對蔡姓負責人提告侵害著作權。台中地院法官認為,網站上透過「嵌入」的功能連結至其他影音網站,若採用網站「超連結」技術,並不涉及重製及傳輸行為,因此不觸法,蔡男獲判無罪。

谷阿莫用他人的畫面在製影片,為自己平台做宣傳,相較於上述「小蔡電器」案例,谷阿莫所使用的畫面來自於電影公司,卻不一定帶有連結回電影公司,到底有沒有觸犯92條?就看法官的心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