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緝私菸用菸捐每年3億 竟有經費被拿來吃尾牙、買伴手禮

稅捐

台灣的「菸品福利捐(菸捐)」一直有著奇特的定位,不僅是世界上少見的制度,過去菸捐自2002年推行,每包徵收5元,2006年菸捐漲到10元,2009年再漲到20元,接著去年6月菸捐再加20元至今,每年收入平均破300億元,卻屢次被質疑用途不明,嚴重更成為各相關單位小金庫。

查私菸經費被拿來吃尾牙,監察院糾正財政部

監察院於6日財政及經濟委員會、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聯席會議通過糾正財政部,監察委員調查發現,部分縣市地方政府菸捐查緝經費不符專款專用,查緝經費竟然用於員工尾牙餐敘、慰問花籃,或是其他研考會人事等與私劣菸品查緝業務無直接相關的費用,而財政部又長期沒有派員實地查核,導致地方政府有類似缺失多年。

調查報告顯示,各地方政府從2012年至2017年分配到的查緝經費計總共9億7956萬元,但實支數只有約6億8579萬元,換句話說執行率只有70.01%,而剩餘經費除了1億5082萬元轉入專戶,以及2607萬元供之後年度辦理查緝業務,其餘1億1686萬元都直接解繳縣市庫,明顯不符專款專用的規定。

菸捐到底該如何使用?其實依《菸品健康福利捐分配及運作辦法》規定,其中66.8%用於全民健保安全準備、提升及補助醫療資源,以及補助經濟困難者的保險費等;另外32.2%則是用於中央和地方的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還有長照的發展;至於還有1%就是用來查緝私劣菸品及防制菸捐逃漏之用,換算下來每年大約等於3億元經費。

地方政府用查緝經費缺失持續多年,沒有明顯改善

過去菸捐用於菸害防制及衛生保健部分,就曾經遭受分配及運用透明度不足的質疑,如今監委調查又發現,部分地方政府查緝經費執行率偏低,舉例來說,宜蘭縣6年間的執行率平均只有66%,其中幾年執行率甚至不到60%,而在2009年至2011年間,半數以上的地方政府查緝經費執行率都低於80 %。

那麼,並未被用在查緝私菸和防治逃漏菸捐的費用,又用到哪去了?

以2009年到2012年為例,沒有用到專案用途的經費就多達706萬,在這裡面,新北市曾把經費支用到研考會的人事,高雄市則用來辦理聯誼餐費、購置摸彩品和支付國外研習費用,雲林縣則拿來購買員工團康活動用品,嘉義縣還有購買對外部機關招待、餽贈的伴手禮。

事實上,類似情事也不是到今天才被注意到,董氏基金會3年前曾揭發,高雄市政府官員幾乎年年花約200萬元菸捐中專用於查緝私劣菸品的費用,出國考察菸廠。

去年私菸查緝折合市價後創下歷史新高紀錄,不過攤開各地方政府查緝經費的執行率仍參差不齊,最高和最低差了超過5成。監察院批評,財政部國庫署一直並未把地方政府違反專款專用規定,或是遲遲沒有改善缺失的情形納入查緝經費的分配指標項目中,以至於沒有辦法達到警醒效果,經費分配的機制應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