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擔心壓力太大讓智商下降 監委彈劾案仍採無記名投票

監察院

監察委員12日進行「藍綠」表決,就彈劾是否應該記名、還是維持無記名,結果馬政府時代提名、以監委陳慶財等14人為主的藍軍,擊敗由蔡英文總統提名、蔡崇義領銜提案並獲13位監委支持的綠軍,也就是以「無記名投票為原則,記名為例外」。

黃國昌批:用無記名投票當遮羞布

根據上述表決結果,監察法施行細則第5條第2項,將修正為「彈劾案審查會投票時,應有審查委員9人以上之出席,由出席委員用無記名投票表決,以投票委員過半數同意成立決定之。但彈劾案屬社會矚目且具影響性者,得經審查會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以記名投票表決之。」

監察院秘書長傅孟融指出,過去是完全不記名,這樣的制度變革已有很大的進展。至於「社會矚目且具影響性」的定義,他說,由審查委員自行判斷、決定,每個個案都不一樣。而監察院施行細則修改後,將報立法院備查,未來的彈劾案將適用新法規定。

對於投票結果,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相當不滿地說,這些抗拒改革的監委,只是想繼續拿「無記名投票」,當成自己權力行使的遮羞布;就像當初彈劾黃世銘的投票沒有過,結果沒有人必須向社會負責,還有人竟然當上促轉會主委,簡直荒謬透頂。

黃國昌說,要求彈劾改為記名投票,對自己的權力行使負責,這麼基本的改革,監察院都做不到,而這個投票結果,只是再次印證監察院欠缺反省能力,淪為必須被改革的對象,「監察院不改革、立法院來改!」

徐永明修法草案為何還未排入議程?

時代力量在聲明則提到,從關說縱放酒駕犯的前基隆市長張通榮,到涉嫌洩密的前檢察總長黃世銘,這些充滿爭議的彈劾案遭到監委封殺後,社會大眾竟無法得知是哪些監委在包庇、在護航,更無法要求監委為自己的權力行使負責。這種阻擋改革、權力不透明的程序黑箱,如何能對社會大眾交代?

時代力量立委徐永明於2016年第2會期,就提出「監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要求將包括記名投票、彈劾程序與迴避規範等相關條文,做合理的修正,讓監察院能夠充分發揮該有的功能。但該草案至今仍未排入議程。時代力量質疑,這麼受社會矚目的監察權改革,還要被保守的舊勢力阻擋多久?

民進黨立委李俊俋13日在臉書批評,這是一個「拒絕改革、向保守勢力低頭」的決議,監察院應挺起肩膀、為自己的投票結果負責。他提到,立法院向來都以記名投票表決,居然有監委認為,部分監委出身於公務系統,負責審核的彈劾案件,往往是舊識與老同事,如果改為具名,不論支持或反對,反而帶來人情壓力?對自己的權力行使都不敢負責,這種做半套的改革也好意思叫做改革?

改為記名投票,有監委擔心智商下降

主張記名投票的監委如趙永清就說,未來立法院的正副院長選舉、大法官同意權行使,以及縣市議會正副議長選舉,都改成記名投票,透明化表決是社會的趨勢和價值,監察院不應自外於改革潮流;監委高涌誠認為,監委行使職權應該公開,才能被歸責,這是監委應有的負責任態度。

不過,曾有媒體報導,監察院3月底時討論彈劾審查是否改為「記名投票」,有監委語出驚人,認為此舉恐讓監委承受極大壓力,導致「智商下降」。

12日當天共有29位監委出席,27人投票,擔任主席的監察院長張博雅未投票,但她在2014年於立法院接受親民黨立委陳怡潔質詢時,表示「個人不反對」的立場;另一位未投票的是副院長孫大川,也在陳怡潔的質詢時表示「贊同」記名投票,但此次他卻全程不發一語,讓「保守派」戰勝了這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