遠銀沒有產金分離?徐旭東:「那兩個老闆」才有問題

金融業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加強落實產金分離政策,除了富邦集團蔡明忠、蔡明興率先被點名外,遠東集團總裁徐旭東同時兼任遠東商銀副董事長,也被質疑有產金不分離的狀況,不過,徐旭東對媒體喊冤表示:「這跟我一點關係也沒有。」、「對公司治理的範圍我了解的比大部分人還多,我甚至可以去教這門課!」

副董違產金分離?徐旭東:與我無關

遠東商銀今(20)日召開股東常會,會中進行本屆董事改選,新任董事名單當中除了新增加1名獨立董事王小蕙之外,其他8名董事和2名獨董全數連任,這中間包括徐旭東再度以自然人身份當選。

事實上,金管會去年祭出了所謂的「何壽川」條款,明文規定金控的負責人包含董事長、總經理,不可以擔任非金融業的董事長、總經理或職責相當的職位。近由於期寶佳集團大舉向金融業攻城掠地時,又掀起火熱話題,就有幾名立委質疑法規是否有漏洞,像是富邦集團的蔡明忠、蔡明興兄弟,互相擔任富邦金控和台灣大的董事長及副董事長,徐旭東也因為同時擔任遠銀副董而遭到質疑。

「說單純一點,那兩個老闆own(持有)所有公司,又去做哪個公司的副董事長,但我沒有這種情況,」徐旭東解釋,他在銀行裡面並沒有實質權力,也從來沒有介入過任何一筆貸款交易,關係企業有需要貸款自己去找銀行,不必走到遠銀。

他說,因為關係企業若要到遠銀貸款,必需提十足擔保,到其他銀行去貸款卻不用,說穿了要貸款給關係人根本「麻煩得很」,幾年前有人問他說他是不是只要寫個紙條就可以借到錢,「這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相關借貸都照著制度規定走。

遠銀總經理周添財也補充道,遠銀副董事長這個職務在遠銀內部並不具備最終簽核權,而且副董事長的實權實際上和一般董事沒有兩樣,最重要的是,遠銀內部權責劃分中,並沒有副董事長的權責,只有董事長和經理部門的權責劃分,換句話說副董事長也沒有任何最後決定權。

金融科技時代,多100家分行沒有比較強

至於談到金管會最新的「金金併」政策,徐旭東也提出他的一番見解。他指出,「資產1加1就被稱為併購的時代已經過去了,」現在的購併應該採取新經濟的做法,金融機構並不會因為增加100間分行就真得比較大,反而應該多著墨在軟體上,要談併購的話,應該去併購一些在資安、物聯網、金融科技上有專精的公司。

徐旭東以目前美國銀行業的購併計劃為例,不再併購銀行,而是併購一些新創、軟體公司,屬於一個比較廣的購併定義,在這樣的前提下,其實遠銀也相當幸運,因為集團背後有很大的零售和通訊系統,未來可以加強雙方雙方合作,來提升服務。

周添財則認為,遠銀目前有56個分行規模已經相當足夠,未來併購的首要條件是以能夠拓展海外布局優先,也不一定會以併購形式,策略結盟和合資也是有可能的模式,而目前也沒有計畫聯合其他關係企業合資進軍金管會近期提出的純網銀,因為未來能成功的模式應該還是「O2O」,也就是線上、線下都要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