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IFA即將要出手 體育署不敢重罰足協的原因是…

體育政策

台灣足協改革陷入僵局,舊勢力和改革派僵持不下,讓原本任期已至,預計得在去年12月完成的理事長改選案僵持不下。由於遲遲沒有新任理事長,協會便無法再進行下一步納入《國體法》的章程修改程序,成為全部體育協會中改革拖最久的協會。明目張膽地違反程序、無視體育署要求重辦改選會議的來函,足協至今仍未重啟理事長改選會議,欲以拖待變,只是足協現在看起來比較像困獸之鬥,改革已經勢在必行,只是時間早晚的問題。

蠻橫的背後原因是…

台灣足球隊若要精進,一定得不斷尋找強者切磋,出國比賽參加大型國際賽事就是非常重要的機會,包括亞洲盃、世足賽、奧運盃等,勢必得加入國際體育組織國際足球總會(簡稱「FIFA」)成為會員,才能參加FIFA主辦的賽事。

所以台灣足協其實有兩個上級單位,一個是教育部下的體育署,另一個則是國際FIFA,這次《國體法》第42條,提到「特定體育團體受國際規範者,應依該組織之章程及其相關規定辦理」就是為因應足協與FIFA的特殊性而加註的,也就是說台灣政府願意先尊重國際組織的規則。然而,足協可以直接與FIFA聯繫接洽的權力,也成為台灣政府體育署在訂定規則或要求改革時,不敢重罰的原因。

有一說法認為,足協可以如此蠻橫,就是因為它仗著是國際會員資格,可以申請退出會員,如此一來,以後台灣的足球選手,依照FIFA慣例最少2到5年不能代表出戰,這成為足協掌權者可以拿來與政府談判的籌碼,因為一旦足協最後決定退出FIFA,那麼將影響台灣整體的足球運動的發展。

世足賽後FIFA恐將更強硬

只是,現在就得看FIFA是決定站在舊勢力(足協理事長)這方,還是改革派的這一方。

最後證明,FIFA認定一切照規則走,也就是先依規則進行原本的理事長改選,再由新理事長帶領進行FIFA規則與台灣《國體法》的整合修正,也認為現在爭議的三個具有投票權的會員,分別是「中華民國教練協會」、「中華民國裁判協會」和「中華民國五人制足球協會」,都得先經過會員大會認證核可,而不是現任理事長林湧成說得算。

高雄市足球委員會主委劉世芳2日表示,體育署621日發函,要求原訂一週內得重新舉辦的理事長改選會議,足協至今仍無任何動作,已經違反體育署的要求,現在足協爭議恐再拖延一個月,「其實這樣搞不好也是好事,FIFA忙完世足賽之後,就可以來盯台灣足協爭議。」

由於足協改革一直喬不攏,劉世芳表示,要是接下來現任足協理事長還是沒有任何動作,將會上呈給FIFA來處理,現在FIFA已曾派人來參加會議,盯理事會改選案,代表若現任足協掌權者想申請退出國際會員,恐怕連資格都不符合FIFA要求。

足協拒改革:困獸之鬥

為何《國體法》已經過關,但是不少體育協會的改革竟是這麼困難?「協會交接,必須交接財務,會有財務有清單,是不是協會財務清單無法交代,這也是一個問題。」一位長期觀察台灣體改人士說。

台灣的體育協會,長年下來,面臨管理方式不透明,很多都當成家族事業在經營,把家族的人都放在協會裡,腐敗、黑箱作業等,斷送許多國手的前途,原本應該是運動選手的助力,反倒成為阻力,不過這次《國體法》的精神也包括財務透明機制,這位關心體改的人士表示,從FIFA的反應來看,現在足協只是在做困獸之鬥,這次改革一定能夠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