漁船被扣之後監委終於忍不住調查 台灣外籍漁工環境比坐牢還慘

移工權益

今年5月,我國漁船「福甡拾壹號」經南非政府檢查員發現涉有救生圈破損已不堪使用、船錨已無法正常操作、沒有船員名單、提不出船員與雇主的工作契約、船上食物不足、住宿、安全與衛生條件極差等,成為全世界第一艘因為違反漁業工作公約被扣押改善的漁船,此消息一出,影響我國聲譽甚鉅,監察委員王美玉、王幼玲申請自動調查,對外籍漁工的權益保障等問題。

剝削不斷,外籍漁工待遇比受刑人差

事實上,美國國務院今年6月發布的「美國2018年人口販運問題報告」就曾指出,台灣籍漁船與台灣船主擁有的權宜船勞力剝削問題層出不窮,從近幾年來看2015年的高雄「福賜群號」涉嫌虐待印尼漁工SUPRIYANTO致死案,前年的高雄地檢署破獲81名外籍漁工被拘禁,皆顯示勞動部與漁業署囿於權責劃分,一直無法有效解決漁工被剝削問題。

監察委員王美玉終於忍不住著手調查,經深入調查這81名漁工日常與實地勘察居住環境後,於8日下午發布調查報告指出,生活居住空間最擁擠只有0.49坪,不僅遠低於境內聘僱外籍漁工陸上居住面積的最低標準0.968坪外,也相較受刑人0.7坪來的低,且設置監視器監視,形同監禁。

根據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訊時也發現,本案81民外籍移工有「每日超過12小時」、「薪資交由仲介公司處理,每月只領到美金50元」、「工作中曾經被毆打」,與「被要求禁止對外通訊」等違反權益之事。王美玉嚴厲指責,農委會漁業署竟以「未接獲相關投訴」為由,無視外籍漁工遭嚴重剝削與不當對待,事發後亦怠惰行政調查處理,漠視對境外聘僱外籍漁工查核及管理責任。

得過且過船主政府消極改善問題

然而,為保障外籍船員與其他業別的外籍勞工或相同合理對待及照顧,其實早在去年7月將受聘從事海洋漁撈工作的外籍船員,納入「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適用對象,並於今年初正式實施。該計劃書針對船用烹飪設施、船員居住空間,以及應配置救生與消防設備增設檢查事項,違反者將處6萬以上30萬以下的罰鍰,並不給予核發或廢止招募許可或聘僱許可。

但近日卻又傳出「福甡拾壹號」一案,不僅是船主無視法規得過且過的心態問題,更是再再顯示出主管機關未善盡監督之責任。王美玉要求,農委會漁業署應與建管消防等相關主管機關及境外僱用外籍漁工的地方政府,針對外籍漁工安置需求商討對策,並提供諮詢申訴與權益保障等相關機制,使其獲得充分資訊及求助管道,維護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