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中閔兼職欄空白 台大、教育部遭糾正 監委:台大行政單位愧對國人!

台大校長

高涌誠、張武修監委調查的台大校長遴選爭議結果出爐,對於這項報告內容,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裡有些監委提出疑慮,最後,在經過一上午的討論,全員一致通過對台大與教育部都提出糾正,希望兩方能改善並檢討。

「大學自治不是至高無上的權利。」高涌誠表示,大學自治是在法律規定範圍內,外界不會干涉學術自由,這次台大校長遴選案,監委們都同意「資訊未充分揭露」這是問題,提出調查報告後,接下來期待台大校方與教育部能儘速改善。

管中閔可以決議蔡明興的薪資

針對台大校長候選人管中閔兼職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一職,監委調查結果認為並無違規,因為早在去年6月上任獨董之前,5月時就經過時任校長楊泮池核准;然而,另外兩個職位,分別是薪資報酬和審計委員會委員確有違規之虞,因為管中閔其實從6月開始至8月期間就已經參與兩個委員會的運作,但遲至9月才經過時任代理校長郭鴻基核准。

值得一提的是,作為薪資報酬委員會的管中閔,曾參加過2017年8月2日決議「董事長、副董事長105年度酬勞發放建議及106年年度調薪案」,討論過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的薪資,而副董事長便是蔡明興,也是這次台大校長遴選委員一員。

管中閔教授兼任獨董有先經過時任校長核准,但兼任薪資報酬和審計委員會委員被監院認定違規。(製表/賴怡君)

台大遴選組織:未充分揭露資訊

另外,針對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及行政人員的疏失,張武修表示:「台大行政單位說起來有點愧對國人。」將管中閔申請兼職的時序與台大校長遴選時序進行對照後發現,事實上包括人事室任免組王組長、黃主任,以及秘書室林主任秘書等人,都曾於管中閔的「兼職簽辦表」上簽名,最後人事室也都有參與校長參選人推薦文資料初核,「實在很難說不知道,但卻沒有公開管中閔兼職情形。」對此,張武修認為「如果當初充分揭露,今天就不會鬧出這麼多事。」

「如果有在投資股票的可能會看,沒有的應該不會看,因此是否為大眾都知道的資訊,我們也持保留態度。」對於台大之前回應,認為管中閔是台哥大獨立董事是「公開資料」,金管會證券期貨局局長王詠心認為並非所有人都會去查。

而在經過監委調查後發現,確實有遴選委員是先不知情,有匿名遴委就表示:「況且兼職獨董只是幾個月之前,而且薪酬很高,應該揭露卻未揭露,感覺似乎別有居心。」根據公開資料推估,擔任台哥大獨董年薪高達500萬~1000萬,管中閔於20176月開始擔任獨董,而台大校長選舉於20181月進行。

管中閔「專兼任」一欄為空白

管中閔是被別人推薦的校長候選人,雖然填寫資料者是推薦人,不是管中閔本人,但文件最後也有經過管中閔本人簽名,卻發現候選人資料中「專兼任」一欄為空白。管中閔未達「自我揭露」,台大校方也未達「調查揭露」,也造成事後一連串沒有「利益迴避」的質疑風波。

管中閔被推薦為台大校長候選人,但候選人資料中「專兼任」一欄卻為空白。(攝影/黃威彬)

教授專兼任校外工作的情形,經過監委調查發現,全台許多教授都「先斬後奏」,先去兼職,最後才「事後補票」向學校申請。根據數據顯示,國立大專校院專任教師兼職者平均約有31.91%符合程序規定,一步步照規則來,先申請,再兼任。

「結果台大僅18.46%有按照程序走,比全台平均低。」恐怕台大和教育部都得去檢討相關程序中,是否有疏漏,「不能因為大家都闖紅燈,就覺得可以闖,這樣紅綠燈幹嘛存在?」高涌誠說。

監委:台大非常排斥我們的調查

最後,針對教育部的疏失,監察院認為教務部未善盡監督之職,在落實產學合作政策時,發現現行規範密度不足、不明確,造成台灣有許多教授的兼職情形,有漏洞可以鑽。

「產學合作要有回饋,不是哄抬教授去外面領高薪,學校變成他個人寄放戶口的地方。」張武修和高涌誠都認為,教學是為人師表的初衷,「產學合作是要讓學校也有好處,可以協助學生有更多資源等等。」像是去外面兼職的教授,事實上依據「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要點」,教授得回饋兼職所得給校方,但學術回饋金「最低標準」僅50萬,對年薪百萬以上的兼職,形同虛設。

面對監察院的糾正,監委高涌誠表示,目前還是希望由台大校方、教育部來處理,「新任部長要怎麼去處理台大校長案,那是他的行政權,我們沒有權利。」且「管教授不是兼行政職教授,所以沒有公務員服務法問題,我們無法彈劾。」但張武修也坦言,「台大內部在配合我們調查時,是非常排斥,一問三不知,一概都拒絕,也拖拖拉拉,造成調查案拖很久。這些人對於外界的關心,非常不以為然。」教育部適法性到底能不能監督?這一切都還在發生,監察院表示願意尊重台大校方與教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