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兆豐金秘密會議後,兆豐紐約分行與巴拿馬分行這174筆匯款確定不是從台灣匯出,不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則是強烈質疑,為何只有查2012年這174筆?
黃國昌表示,巴拿馬分行出問題是從2010就開始,就是因為2010年出問題沒有好好處理,才會造成2016年出這麼嚴重的包,兆豐應該把追查的時間點拉長到2010到2015年之間,只鎖定2012年被退匯的這些交易做追查,範圍過於狹隘。
只鎖定2012年174筆交易範圍太窄
另外,今年2月兆豐金接到美國紐約州金融服務署(DFS)措辭嚴厲的檢查報告之後,3月兆豐金回函給DFS,由於這份回函措辭相當輕率,黃國昌多次詢問兆豐金,為何會寫出這樣的回函,他曾經請兆豐金針對回函的部分做說明。
結果,在第一時間,兆豐金主動告訴黃國昌,會這樣回函是因為有「律師」及「顧問公司」建議,才會這樣回,是有「法律意見書」建議才會這樣回函的。
之後黃國昌去函給兆豐金,希望兆豐金把這一份「法律意見書」提供給他參考,結果當時兆豐金回函跟他說,「法律意見書是保密事項不能給」。9月21日財委會兆豐金專案報告當天,黃國昌又再次請兆豐提出「法律意見書」,一直到今天在秘密會議中,黃國昌終於正式提案要求兆豐提供「法律意見書」讓所有委員參考。
3月回函美國的法律意見書是「無中生有」或「憑空消失」?
這個提案在今天秘密會議中獲得多位委員支持,結果當場兆豐金張兆順董事長竟回答,經過詢問之後,內部告訴他,「根本沒有那一份法律意見書存在!」一份「法律意見書」也可以出現這麼多版本,讓黃國昌相當氣憤。
會議最後這一個「請兆豐金提供回函法律意見書」的提案,在獲得多位委員的支持下通過,對於一個「法律意見書」都可以「髮夾彎」好幾次,到底是「無中生有」還是「憑空消失」?張兆順當場向委員承諾:「這些他都會一一去追查。」
只是兆豐案延燒至今,先有4.91億美元誤植為44.91億元的離譜事件,現在又有一份「法律意見書」都可以「髮夾彎」這麼多次,最後竟以「法律意見書憑空消失」收場,離奇的事件一再發生,說法也一改再改,這也難怪一般民眾很難相信「兆豐案」真的都沒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