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版《空汙法》逼老車主不斷上街頭 李應元:他們應透過立委提案修法

環境議題

新版的《空氣汙染防制法》修正案已於8月3日正式上路,對於新版《空汙法》不少民眾認為是強迫出廠10年以上的舊車淘汰,不抓大型工廠污染卻拿老百姓開刀,因此全國老車自救會團體於今(14)日開始至17日北上在在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濟南路、仁愛路及凱達格蘭大道等路段舉辦「抗議空污法修法」集會活動。然而這已經是8月以來老車主們第4次針對新版《空汙法》進行的抗議行動。

全國老車自救會在現場高喊「老車無罪,反對強制淘汰」,主要認為環保署一直對外說沒有要淘汰老車,但《空汙法》的條文裡就是要強制管制並嚴查老車,影響人民的生計,並一度要求行政院長賴清德出來面對。

面對群眾的抗議,環保署長李應元參加活動後接受採訪仍堅決強調,環保署從來沒說10年的車要汰換且不強制。也認為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他們的訴求可透過立委或各黨團提案修法。

爭議一:汰換10年老車?

是甚麼原因讓環保署與車主對於「要汰換10年老車」產生認知上的誤差,其關鍵在於新版的《空汙法》第36條第2項,授權環保署未來「得視空氣品質需求,加嚴出廠10年以上車輛其原適用之排放標準」。

這次新版空污法,目前目標是2020年將進入第一階段,規定1991年之前的汽車要符合3期環保法規,而所有的柴油汽車與機車則要符合第4期環保法規,若超過應檢驗日半年仍未實施定期檢驗,經通過也沒有改善,可處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最重可註銷車輛牌照,也就是重汙染汽機車可能被判處死刑。

但標準無論車齡一律齊頭的環保標準,不免讓人質疑這豈不是如同要求40歲的比照20歲的體能標準嗎?在《車訊網》上面寫到,在前提車況維持正常的情況下,大多數的汽車都可以通過第一階段,老舊柴油車與二行程機車除非自行追加粉塵過濾或觸媒轉換器,不然即便車況維持良好也無法過關。因此,也有人建議政府應處罰沒有妥善保養的車,不能因為方便管理,就讓用一套標準管全部的車子。

爭議二:補助夠嗎?

依照汽機車登記數量,全台目前約有1300萬輛機車、760萬部汽車,車齡超過10年的汽機車高達1120萬,約佔52%。

根據環保署推出的優惠政策,共有200億元協助車輛的改善或汰換,包含維修或是加裝各項汙染防制設備,也鼓勵獎助方式汰換新車,若是吊車特殊功能車輛,不是以運輸功能為主,車輛數不多,設備貴重,則是由輔導方式處理,新車換舊車退稅5萬元,新車汰換補助20萬元, 在利息方面則利率2.595%,環保署利息補貼1%,貸款車主分為5年償還,若以購買11噸、2期車總價需要200萬估算。

但仔細想想這些補助真的夠讓人民眾換台車嗎?受到影響的大貨車司機就表示,若有錢可以換新車,誰不想換新車,但政府的補助不夠,加上老車的貸款還沒還清,怎麼買車。

《空汙法》的修法立意良善,但齊頭式的假平等,加上未盡完善的相關政策,似乎也讓人了解為何逼的這些車主紛紛走上街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