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家就是大膽的生意人──梵谷、安迪.沃荷的故事

書摘

作者簡介

威爾‧岡波茲(Will Gompertz)

生於1965年,BBC英國廣播公司藝術總編,曾被紐約《創意》(Creativity)雜誌票選為全球五十位最具原創思考力人士之一,並曾任倫敦泰特美術館媒體總監七年,負責英國最受歡迎的藝術網站Tate Online,以及英國傳閱率最高的藝術雜誌Tate ETC。

岡波茲訪問、並長期追蹤觀察全世界許多知名藝術家、導演、小說家、音樂家、演員與設計者,曾為英國《泰晤士報》、《衛報》及《BBC》撰寫藝術專文超過二十年,也是英國眾多前衛藝術機構的專業顧問。他目前還是藝術界「唯一」一位曾經以脫口秀方式,講解現代藝術的人。

藝術家就是大膽的生意人──梵谷、安迪.沃荷的故事

我們對藝術家懷有很多迷思。我們對畫家和雕刻家有特別浪漫的看法,他們代表了某個完美的理想。當我們困在現實生活中,勉強做著自己不想做的事,只為賺錢餬口或只是不得不的選擇時,藝術家似乎不會為了生活妥協。他們追隨自己的目標,做自己的事,無視環境的考量或後果。藝術家做真實的自己且具有英雄氣概,而且還很自私。

他們有可能會像法國畫家秀拉(Seurat)那樣餓死在閣樓中,像英國畫家泰納(J. M. W. Turner)在暴風雨中把自己綁在船的桅杆上,或像是羅馬尼亞的雕刻家布朗庫西(Brancusi)徒步走上幾千英里,只為了藝術。他們沒有退讓,動機都只有一個:為了創造出有價值、有意義的作品。這需要無比的勇氣和高貴的情操。但不全然是如此……

「銀行家一起吃飯時,他們討論藝術。藝術家一起吃飯時,他們討論錢。」— 王爾德(Oscar Wilde)

藝術家就是創業家

其實藝術家沒有比農夫、餐館老闆或是泥水匠勇敢,也沒有比較高貴,或說更專心致志。農夫在嚴苛天氣裡用盡全力保護自己的牲畜,餐館老闆在午夜跟最後一個客人揮手道別後,清晨四點就要爬起床,趕到市場採買最好的食材。泥水匠做到手都已經長繭了,花好幾天蓋完房子後還會背痛。

就他們投入的心力來說其實並無二致,只是我們對這些事情賦予各種不同的價值。但目標是相同的,不管哪種都沒有特別浪漫或特別高尚。目標都是為了存活,幸運的話,不但名利雙收,還能繼續做自己喜歡的事。

藝術家即創業家,他們願意賭上一切,就為了有自由發展的機會。

但是農夫和餐館老闆可以針對現金流、營運獲利談論好幾個小時以上,藝術家在金錢的話題上卻緊閉雙唇。講到錢很粗俗,甚至有失尊嚴,而且講到錢、講到現實面,就可能毀了我們為藝術家創造出來的假象:他們彷彿如神祇般,完全不沾染到塵世的粗鄙市儈氣息。

不過,偶爾還是會有例外,安迪・沃荷(Andy Warhol)就相當受到金錢和物質主義的吸引,把這當作是自己創作的主題,不但把自己的工作室叫做工廠,還說過一句相當廣為流傳的話:「賺錢是藝術,工作是藝術,能賺錢的生意就是最高級的藝術。」他以消費性商品、名人、金錢符號等圖像印製成版畫。安迪・沃荷用印出來的金錢圖像來換取真正的錢。現在看來,這的確是不錯的一門生意。

沃荷有非常強的事業心,不過當時所有成功的藝術家都是如此,這是必要的選擇。藝術家跟農夫、餐館老闆、蓋房子工人一樣,他們就是自己企業的執行長,對行銷必須要有強烈的敏感度,對品牌也要有絕對的瞭解。藝術家絕對不會在上層社會中提到這種滿是銅臭味的概念,而他們對此也習以為常。如果他們不懂這些,是無法在這行存活太久的,畢竟他們要把沒有實際功能或目的的商品賣給富裕的客戶,這些客戶最重視的就是獨特性。

所以,世上歷史最悠久的藝術中心,如威尼斯、阿姆斯特丹和紐約等地,同時也是全球最大的商業中心可不是什麼巧合。有生意頭腦的藝術家會受到金錢的吸引,像是塗鴉創作者會被牆壁吸引一樣,這是永恆不變的道理。

「能賺錢的生意就是最高級的藝術。」— 安迪・沃荷(Andy Warhol)

彼得・保羅・魯本斯(Peter Paul Rubens,1577-1640)是個很棒的藝術家,同時也是高明的生意人。魯本斯的助手在比利時安特衛普的工作室兼工廠沒日沒夜工作的時候,他本人跑到歐洲的皇宮和貴族家中,告訴這些有錢人,如果要跟上其他有錢人的腳步,就需要買他那些龐大的巴洛克畫作,掛在自家的大廳牆上。魯本斯早在賣美妝品的雅芳小姐出現的好幾個世紀前,就已經建立挨家挨戶銷售的「藝術」。

藝術家即創業家,他們願意賭上一切,就為了有自由發展的機會,創造出不做出來就寢食難安的作品。在創作的那好幾個月,他們甚至會願意乞求、借錢來付工作室的費用,買必要的材料、養活自己的食物。這一切都是希望自己的作品可以賣個好價錢,彌補投入的成本,而且可以多賺一點,投資下個作品。運氣好的話,可以賣個稍微高一點點的價格。如果發展順利,還可以租比較大、比較好的工作室,可以聘請助手,成立一家公司。

智力上的動機和情感上的動機無法獲利,卻是關鍵的要素。利潤可以買到自由,自由換來時間,時間對藝術家來說是最寶貴的東西。

「藝術生意人」行徑就像企業家

就算是文森・梵谷(Vincent Van Gogh)這個最受人讚揚、最被美化的不羈藝術家,其實也是個創業家,完全瞭解藝術的商業面。梵谷沒有到傳說中的一貧如洗,但是也是白手起家,和自己的弟弟特奧・梵谷(Theo Van Gogh)這位藝術品交易商合夥。

特奧是個商人,他大筆投資自己的哥哥,把名貴的畫布和顏料都準備好給這個渴求一切的畫家哥哥(有需要的時候住宿、食物、衣服也都由特奧搞定)。

梵谷小心翼翼管理獲利來源的方式就像是小企業家和銀行經理在互動一樣。他持續寫信給特奧報告最新進度,信件中也包括要求更多資金協助,相對的這個藝術家也直接說他完全接受自己該有的商業義務。其中一封信他說道:「拿我的畫來賣錢是我絕對要擔負的責任。」

這兩人在商業上的聯合投資可以稱做「文森梵谷企業」,梵谷向弟弟保證他會「賺回所有這些年借我的錢」,他也瞭解做生意得有彈性和包容性,在一八八三年時承諾:「任何情況我都不會婉拒正當的委託,不論要求的內容我喜不喜歡,我都會按照要求完成,如果要重做,也會配合。」

梵谷向弟弟提到投資時,都是用最基本的商業語言:「我跟你說,我塗過的畫布會比空白畫布值錢。」甚至還提過要是這項藝術投資失敗,其他的選項為何:「親愛的弟弟,要是我到最後沒有成功,被這該死的畫作逼瘋,我還是可以當個藝術品交易商。」

「拿我的畫來賣錢是我絕對要擔負的責任。」——文森‧ 梵谷

這樣說其實是太樂觀。梵谷早就試過去當藝術品交易商這一途,結果根本一敗塗地。不過信裡的說法卻展現出他明顯的商人特質,要是狀況不好,他願意站出去賣畫。安迪・沃荷那句能賺錢的生意就是最高級的藝術有沒有可能少一句?他當時會以梵谷兄弟當例子,用「最好的藝術家都很擅長做生意」來做結尾嗎?的確,他們的合夥關係沒有獲得立即的成功,但要是兩人沒有在三十多歲就過世,沒有在「文森梵谷企業」真的興盛起來之前過世,他們很有機會能享受到創作的成果——當今最有名且最受喜愛的藝術品牌。

「藝術生意人」這詞並不矛盾。能夠有商機前景對創意成就來說至關重要。李奧納多・達文西(Leonardo da Vinci)就曾經發現:「我很久之前就注意到,成功的人很少坐著不動,就只看著事情在眼前發生。他們會主動出擊,促成一切。」這就是藝術家的特質,促成一切,無中生有。

他們的行徑就跟其他企業家一樣,態度積極、獨立自主、野心勃勃,主動競爭不逃避。因此二十世紀初任何去巴黎的藝術家都「師出有名」。因為客戶、人脈、想法、地位,都在那裡。巴黎當時是個非常競爭的環境,多數的藝術家都沒有金援,僅能餬口的人活在高度競爭的環境裡,可以刺激和激發他們的創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