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爭議》除籍、限縮公民權反而上中國的當?台商心聲是...

兩岸議題

一張港澳台居民居住證讓台灣掀起熱烈議論,雖然陸委會定調「沒有立即除籍問題」,但日前行政院又拋出「必須在某種程度上管制」,限縮公民權的程度與範圍仍需討論;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已提出修法,擬讓領有居住證者除籍並且喪失選舉、罷免等公民權。對於這些相關限制公民權的想法,台商都看在眼裡,也有話要說。

針對中國開放申辦居住證,陸委會目前僅研擬設立申報登記制對應,至於是否限縮公民權等並沒有多作表態。不過,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日前指出,對於在中國領取居住證的台灣人民,回台後是否須被某種程度上限縮公民權,以及細部的限縮程度、範圍、強度與深度等,都還需要蒐集各界意見,避免在政策形成過程帶給社會過大衝擊。

限縮領居住證者公民權?時力提案修法、政院表態

行政院的態度雖然仍是開放討論,但Kolas Yotaka也強調,台灣人民領取中國居住證應被某種程度上管制,「大方向上是確定的」。然而,針對台人領取居住證,始終抱持「應除籍」立場的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也已經提出修法版本。

根據時代力量25日提出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當中明定,台灣人民不得領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證,除經有關機關認有特殊考量必要外,否則將喪失台灣地區人民身分及其在台灣地區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擔任軍職、公職及其他以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所衍生相關權利,並由戶政機關註銷其台灣地區之戶籍登記;不過,領用居住證者因台灣地區人民身分所負之責任及義務,不因而喪失或免除。

草案中也規定,台灣人民領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證者,應於領用港澳台居民居住證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違規者可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另一方面,倘若領取港澳台居住證後選擇放棄,就可向內政部申請許可回復台灣地區人民身分,並返回台灣地區定居。

事實上,時代力量黨團提出的《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就是將原先規定台灣地區人民不得在中國設籍或領用中國護照等規定,通通加上不得領用港澳台居住證,換句話說,台人領用居住證須受的管制程度,就等同在中國設戶籍,這項草案預計最快在10月5日立法院會上交付委員會審查。

申辦居住證就不能當台灣人?台商激烈反彈...

而究竟台人赴中工作或求學,基於生活便利需求而申辦居住證,是否就該被限縮公民權?各界對此看法不一。海基會25日恰巧舉行台商秋節座談聯誼,海基會秘書長姚人多指出,到場的台商都相當關切居住證議題,有不少台商會長表態,希望外界不要因為居住證而汙名化去中國工作或求學的台灣人、相關限縮公民權政策不要倉促上路、不要搞錯對象。

「他們心向台灣、根在台灣、家在台灣,他們是台灣人」,姚人多指出,許多台商會長認為,搞統戰的是中共政權非台商或台生,在討論相關議題應該從長計議,別搞錯對象;同時,在研擬類似除籍等政策前,也應先徵詢台商、台生及台青意見,這就是台商的心聲與意見。

目前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已指示海基會舉辦多場座談,徵詢標的團體意見。有鑒於在座談活動上,部分台商對於申領居住證爭議表達強烈不滿,激烈反彈立委限縮公民權甚至除籍等主張,「沒有任何人有資格剝奪台商的公民權」。

「寬待台人、嚴防北京」

也因此,在晚宴致詞時,陳明通再次承諾,領有居住證不會有立即除籍的問題,政治的政治防範是對北京政府,不是對台商,有許多台商反映為了生活便利才申辦居住證,政府會寬容看待;對於北京的政治目的嚴加防範。

攸關台人領用居住證的後續因應,政府確實要嚴肅以待,資深媒體人王瑞德日前在政論節目上就提到,居住證明顯就是包著糖衣的毒藥,中國是在玩兩面手法,等著台灣取消這些人的戶籍。

王瑞德認為,也許部分台商或台生申請居住證只是圖個方便,並非要出賣台灣,台灣政府可以限縮相關權利,包括限制健保使用權或取消參政權等,但應不至於做到除籍的地步,否則反而是上了中國的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