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校長》直言教育部「邏輯不通」吳瑞北決定提告的背後……

台大校長

台大校長懸缺一年多,針對教育部要求台大回到最後一次投票(1月5日)階段重啓遴選程序一事,候選人之一、台大電機系教授吳瑞北直言是「於法不符、邏輯不通」,應該回到一開始才是,因此26日上午已委託律師團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教育部及台大重組遴選委員會,重新辦理校長遴選。

吳瑞北接受《信傳媒》專訪時表示,教育部之所以要求台大回到最後一次投票階段重啟遴選,主要是考量當選人違法兼職且未主動揭露,加上遴選委員之一的蔡明興過程中也沒有迴避,可見受影響層面並非從1月5日才開始,「今天在這個地方切斷,老實說是無據啦,教育部如果認定沒有影響,老早就定案了,那如果認定有影響,從頭開始就有影響了,怎麼可能只退回1月5日投票就好,所以才說這邏輯根本不通。」

遴選委員21人有8人生變,重組成為不得不的選項

「早期我也認為只要重啟遴選就好,但現在經過那麼久了,我想,有幾個理由讓遴選委員會恐怕不得不重選。」吳瑞北指出,在原本的遴選委員當中,台大法律系教授沈冠伶因為遴選委員會空轉,如今已辭去職務,台大政治系教授黃長玲由於本學期要前往國外,也已經請辭,至於學校代表之一的台大註冊組主任洪泰雄則是在1月退休,連學生代表都在7月改選後換人,堪稱人事已非。

「上面這四個恐怕一定要換嘛,還有呢,我們蔡明興委員(富邦金控董事長)顯然也被質疑,認為他身分上有一點問題。加上教育部的三位代表都是前前部長任命的,到底還能不能代表現在的教育部立場,恐怕都會有一點問題。光這樣算一算就八個人啦,整個遴選委員會也才二十一人,而且規定會議必須三分之二出席才行,所以從這裡就可以看見遴選委員會組成是有問題的。」他進一步說明。

吳瑞北也提到,根據《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遴選委員會在七個月內必須完成遴選作業,但如今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已成立一年多,且空轉將近八個月,「我們遴選委員會在今年1月31日開過一次會,之後就沒任何正式會議了,都只聽見發言人在講話。不過,按照規定,應該要有正式會議決議,發言人才能對外發言,或許可以說是不得已,但他以發言人的身分對外發言就沒有符合那個程序嘛,變成有一點……大家都很難做啦。」

「遴選委員會到現在已經一年多,都人事全非了,……最近又傳出所謂的『配票單』,也讓遴選委員會的公正性被質疑,那在這樣的情況下,我認為只有重組遴選委員會才是正本清源,因為哪天如果都要重來了,就不要再有任何模糊空間,這樣才能讓爭議降到最小。」他認為,不只遴選委員會重組,所有流程都應該重來,「我們校務會議也換啦,現在是新的校務會議,恐怕也要再次說明治校理念,然後重新面談。」

五院剩司法可以期待,吳瑞北:提告只希望爭議快點落幕

談起台大沒有校長的這段日子,吳瑞北用了「好奇怪」三個字來形容,因此才想讓事情快點告一個段落,「對我們來講,唯一的小小期望,就是不要說學校有一個代理校長一直在代理,然後做了很多怪怪的事情,比如說,什麼教務長(指前教務長郭鴻基)被離職啦,副校長從以前三個變現在四個,連一個被監察院說要糾正的主任秘書都變成副校長,好奇怪喔,我覺得聽了都滿難過的。」

之所以選擇提起行政訴訟,吳瑞北說自己實在是情非得已,「是最後的辦法了,因為就算監察院調查,很多人還是不認啊,那行政院沒用,立法院現在也不想淌這混水,跟考試院又沒關係,所以,最後五院只剩下司法院了,……我覺得在台灣,法院判決還是最多人可以接受的公約數,所以我採取這樣的做法,雖然有人可能無法諒解,但是我要講清楚,我只是希望法院能盡快解決這個看來無解的問題。」

「老實說,在法律上、名義上,我還是候選人,所以由我提出訴訟的適格性會比較高,今天如果能讓法院早一點進來,有個答案都是好的,就算法院認為之前的遴選沒問題,確定管中閔當選,那也OK,只是如果法院判定應該重選,那大家也就不用多說了,重新來,及早把這個問題解決,否則的話,各方都有自己的道理。」他補充。

至於訴訟是否真能解決,吳瑞北持樂觀看法,他舉美國為例,「只要司法做出決定,絕大多數人都會承認,你看,美國高爾、小布希選完,也是到法院去告啊,人家三十六天就告完了,判決出來,高爾也認了,乖乖讓小布希去當總統,那就結束啦。所以,他們一樣告啊,因為這是民主國家大家都有的權利嘛,但是告完後,有民主素養的,就知道告輸了要認輸。」

「其實,我只是想要快點有個結果,你要知道,我這一告,結果也可能是確定管中閔當選,只是我不適合提出讓管中閔當校長的主張,所以才提重啟遴選,反倒是管中閔自己也可以提起主張當選的訴訟,我不知道他為什麼不提。總之,今天不管誰提,至少都希望有個結果,就是訴諸法律去決定。」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