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中國法院重罰600億人民幣天價罰款 郭文貴的反應是這樣..

兩岸國際

針對郭文貴在中國纏訟的案件又有新發展,上週五遼寧省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正式宣判挪用資金案,因強迫交易罪且情節特別嚴重、危害特別重大、影響特別惡劣,郭文貴實際控制的北京政泉控股有限公司被從重處罰人民幣600億元(新台幣2,723億元),其他五名被告(多為郭文貴公司員工)則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年至四年,全部獲得緩刑。

法院在判決書中提到,所有被告皆表示自己的行為是郭文貴授意或指使,並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對判決無異議。郭文貴則在美國拍片「報平安」,針對600億人民幣的天價罰款,他也提到非常有意思,「也太給文貴面子了」。

法院指郭利用馬建關係

在法院判決中,提到了2010年,郭文貴利用與時任中國國家安全部副部長的馬建的關係,幫助北京政泉收購中國民族證券並實現控股,馬建利用中國國安部人員威脅其他持有民族證券股票的公司退出。

在北京政泉獲得民族證券控股權後,在2014年北京方正證券,宣布將收購民族證券100%股權,收購後政泉公司原持有的84.4%民族證券股權,置換為17.99561764億股方正證券股票。

利用董事會尚未改選挪移資金

後又因為郭文貴的北京盤古、北京政泉資金緊張,所以利用在合併時董事會尚未改選時資金挪移,將民族證券的自有資金分七次轉出,共計20.5億人民幣,其中19.5億人民幣轉移到盤古用於還款。

根據判決書,截至2015年8月10日案發,北京政泉透過強迫交易非法獲利約119億人民幣。目前法院已經凍結了北京政泉擁有的方正證券股份,將會對違法所得進行追繳,對被挪用未歸還的資金人民幣16.4億人民幣繼續追繳後,返還被害單位民族證券。

民族證券一案為引爆點

其實這一次的民族證券一案,就是郭文貴一案的引爆點,因為北京政泉在置換後擁有方正證券21.86%,位居第二大股東,遂與第一大股東方正集團發生控制權之爭。

2014年,北京政泉向中國證監會、深交所舉報方正集團涉嫌內幕交易,雙方徹底決裂。先是方正集團總裁李友接受調查,但是據中國媒體財新報導,李友同時寫信揭露了馬建和郭文貴的關係。在2015年初,馬建隨即被帶走接受調查,並在2017年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採取強制措施。

馬建落馬之後,也隨即讓郭文貴避走海外至今,雖然民族證券宣判了,但郭文貴與中國政府的交鋒也依然持續,目前郭文貴在美國、英國均還有官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