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曾是會員國... 遭國際刑警組織「擋在門外」有什麼影響?

國際政治

第87屆國際刑警組織(INTERPOL)大會即將在11月18日至21日,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杜拜召開,警政署刑事警察局9月致函國際刑警組織,盼能以觀察員身份參與大會,不僅美國國務院及司法部都公開支持台灣參與,更是有多個國家告訴我外交部「台灣今年機會比去年好」,孰料,台灣最後仍然被國際刑警組織拒之門外。

國際刑警組織拒絕台灣的理由是什麼?

國際刑警組織媒體辦公室在西歐時間10月17日用電郵回覆媒體指出,國際刑警組織在1984年決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成為組織內的唯一代表」。

外交部18日則證實,確實已經接收到國際刑警組織正式拒絕邀請,國際刑警組織秘書長辦公室回函不當援引1984年第53屆大會通過中國入會的決議,拒絕邀請我國以觀察員身分參加今年大會,國際刑警組織完全違背組織連結全球警察、創造更安全世界的宗旨,強烈遺憾與不滿。

行政院長賴清德19日赴立法院備詢前談及此事時,將矛頭指向中國,批評中國打壓台灣的蠻橫毫無道理,而國際刑警組織拒絕台灣加入也是「一點道理都沒有」,由此可見中國想併吞台灣的企圖永不改變。

其實台灣曾經是會員國

國際刑警組織前身為國際刑事警察委員會(ICPC),在1923年成立、1956年改為現稱,是除了聯合國以外,世界規模第2大的國際組織,目前有192個會員國。事實上,台灣曾經在1961年,以「中華民國」名義申請加入成為成員之一,但後來中國在1984年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入組織,台灣的會員國名稱被改為「中國台灣」,同時被迫退出組織。

自此之後,蔡政府2016年就任以來,多次積極爭取參與國際刑警組織,也獲得美國政府大力支持,但總是被中國以各種理由阻擋,包括2016年申請以觀察員身份參與大會,遭中國打壓,因此申請案未被列入議程討論,2017年則因大會選定在北京召開且主席為中國籍,因此台灣方未遞件申請參加也不派員旁聽,台灣參與受阻狀況至今仍是如此。

不參加國際刑警組織有什麼影響?

國際刑警組織1971年獲聯合國承認為跨政府組織,主要責任為調查跨國恐怖組織、活動,包括組織犯罪、走私毒品、軍火、偷渡、人口販賣、洗錢貪污、科技罪案等,藉由組織來促進全球警察合作、互相支援預防及打擊大型嚴重跨國罪案。

然而,2017年時,民進黨中央黨部遭竊賊闖入,嫌犯是一名韓國籍的國際慣竊趙準基,犯案後逃往日本但入境時遭拒後,又被原機遣返台灣,而之所以趙準基被日本拒絕入境,卻可以順利入出境台灣,最主要原因在於,日本海關當時就是依據國際刑警組織通報,發現趙準基是遭列管的重大慣竊,因此拒絕趙準基入境。

至於台灣則因為非國際刑警組織成員,因此無法取得並更新各會員國間通報列管的重要犯罪人士資料,無法及時遏阻犯罪分子在台犯罪,顯示出台灣防恐維安會因為無法加入國際刑警組織而出現漏洞。

加上2017年世大運舉行時,台灣也曾試圖接洽國際刑警組織,盼利用全球警察通訊系統來預先鎖定可疑人士,確保所有與會者安全,但依然處處碰壁未獲正面回應。在中國的打壓之下,台灣參與國際組織頻受阻,政府除了表達遺憾與不滿外,在實質面上,還能如何因應,值得省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