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局長爆:中國金援特定候選人 選後調查屬實可能影響當選資格

政治

年底九合一大選距今僅剩一個多月的時間,調查局長呂文忠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時透露,已經掌握到證據,中國確實利用多種方式來金援國內特定的候選人,其中包括藉國台辦透過「台商送錢」,或是招待候選人、樁腳帶團到中國旅遊等,目前已經蒐集到33件類似情資,情節較嚴重及明顯者已經立案偵查中。

中國介入年底大選?蔡英文、賴清德都曾示警

事實上,中國可能介入台灣年底大選過去早已有諸多傳聞,甚至在去年就有消息指出,總統蔡英文在國安局情報高層決策會議上指示,國家安全偵防的工作指導重點,就是以確實掌握國內各民間團體與中國交流的情資為主,尤其是針對政黨政治人物組成或參與的民間組織團體是否有接受中國的金援為情蒐與清查重點。

蔡英文之所以要求國安單位掌握國內各民間團體與中國交流情況,查明是否接受中國金援,就是為了防止中國介入今年年底選舉。不只是蔡英文,行政院長賴清德也曾經示警,由於年底大選同時合併公投案,行政工作複雜,因各種賄選手法層出不窮,或有利用政黨、宗教等名義介入選舉情況,特別要注意「中國外力介入」,影響選舉公平。

「落地招待」最大宗

然而,呂文忠22日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備詢時提到,情資顯示,掌握中國介入年底大選情形累積有33件,當中以招待到中國旅遊為最大宗,招待方法為候選人或地方樁腳帶團到中國旅遊,名義上機票自費,但實際上,落地後會將機票錢退還給民眾,由中國方全程招待,涉及賄選。

另外,呂文忠指出,除了招待旅遊,其他也有透過金錢交付等情況,不過,因境外查察有一定難度,須待進一步調查。

根據《政治獻金法》以及《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候選人不得收受中國人民或團體的政治獻金,也因此,呂文忠透露,中國會改以其他辦法金援候選人,例如利用國台辦當幕後金主,再透過台商來金援特定候選人。

不過,依照法規,如果是「純台商」捐政治獻金給候選人屬於合法範圍,但在調查局目前掌握的33個情資中,幾乎都是涉及中國政府機關或機構的金援案件,明顯有違法疑慮。

調查結果若在選後出爐仍有「效力」

雖然目前調查局已掌握部分特定候選人疑似接受中國金援或落地招待,但仍在持續進一步蒐證中,因此無法透露案件細節,包括候選人的政黨色彩都還無法對外說明,僅能盡快偵辦釐清各個案件。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對於相關細節也守口如瓶,強調目前處於偵查不公開階段,不便對外多說。

由於中國透過招待旅遊或金援方式介入選舉勢必會對選情有所影響,但調查局的調查進度須看情資掌握情況而定,因此無法確定何時能查明所有可能涉違法的案件,民進黨立委劉世芳在質詢時就點出,倘若調查結果在選舉結束後才出來,「是否還有效力?」呂文忠對此表示,只要調查結果屬實,可能就會影響當事人的當選資格。

其實過去國會觀察基金會董事長姚立明就曾直截了當地說,中國把手伸入台灣選舉並非新聞,國台辦主任劉結一早在今年5月左右就完成「任務分配」,目的就是要影響選舉結果。由此可見,即便調查結果仍未明朗,但中國究竟是否企圖介入台灣選舉,答案或許相當明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