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也可能罹患乳癌?外科醫師:30歲開始就要做乳房檢查

醫療保健

過去一年,我收治了5-6位在生產後或哺乳期間發現自己得了乳癌的女性朋友,這些女性朋友幾乎都有共同的點:在懷孕前,都不曾想過要作乳房檢查,懷孕前/懷孕中也沒有認真觸摸自己的乳房,所以,當她們就診時,大部份的腫瘤都超過2公分,有些已經有淋巴轉移了。

現代人總是忙碌地過日子,「忙碌」似乎是一種理所當然的理由去忽略自己的健康,或者對自己身體的異狀毫不注意。每天洗澡都可以檢查的乳房,卻可以任腫瘤長到2公分了仍不自覺,這未免令人想呼籲一下,適婚年齡的女性應作乳房檢查。

懷孕中的乳癌有什麼症狀?

其實和非懷孕婦女一樣「不痛的」硬塊是最常見的,偶而有些人是以乳頭有「血性分泌物」呈現。

檢查與診斷,主要是以超音波為主,乳房攝影由於擔心胎兒的安全就不會使用,診斷是以粗針穿刺作切片。一旦確診為乳癌,治療的方式會根據孕婦的孕期來作決定,在懷孕第一孕期(前三個月,12周前),若是乳癌被診斷為較嚴重的期別,顧慮到母親的安危與治療時效,可能會建議手術及立即治療乳癌,包括化療。

若是乳癌診斷在懷孕的第2-3孕期(12周以後到生產),則建議手術及化療在懷孕中就進行。 也可以先進行手術,等孩子生下後再進行化療或放射治療。

手術的方式和非懷孕乳癌是一樣的準則,若腫瘤較小,可以採取乳房保留手術方式,等生產了再作放射治療與化療。若是腫瘤太大,可以考慮全乳房切除或者先對母親施打化療把腫瘤縮小,因此可以保留乳房。不過,化療只能在懷孕第12周後才能進行,使用的化療藥物會選擇一些較不會造成胎兒畸形或造成早產的化療配方。

女性在懷孕中,乳房會因荷爾蒙的作用而變得較漲大及難以觸診,偶而會摸到一些部份較硬及厚,這時候應該到乳房外科就診及檢查,確定是否是長腫瘤,而適婚年齡的女性更應該有平時洗澡時自我檢查的習慣,年過30的女生可以每1~2年到乳房專科作乳房檢查。

社會型態改變了,現今社會不婚、晚婚、晚生育的女性愈來愈多。乳癌較少發生在25歲以前,然而30-35歲被診斷出乳癌的病人已不算少數,呼籲懷孕中的婦女,必須要常常自我檢查乳房,也應在懷孕初期及中期接受乳房專科的檢查。

醫師小檔案_鄭翠芬

現任:新光醫院一般外科主任
學歷:中國醫藥大學醫學系 學士、國立台灣大學法醫研究所 碩士
專長:

1.乳癌診斷/化療
2.乳癌手術及重建、達文西乳房重建
3.一般外科手術

原文作者為新光醫院一般外科主任 鄭翠芬醫師,本文轉載自第323期《新光醫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