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將超越司法?綠營撤簽、內政委員會暫不審《宗教基本法》

政治議題

由國民黨立委王金平、民進黨立委林岱樺等先共同提出的《宗教基本法》草案,因為賦予宗教超越司法的力量,公布後便受到許多質疑;因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原訂明日(24)審查此案,也在今天宣佈取消。

政府缺乏宗教四力,提倡聖俗分離原則

草案中寫道,因為宗教具有「使人類具有超世俗之生命醒察力」、「超越人性弱點之強大心靈超越力」、「潛移默化之苦難療癒力」、「善性凝聚力」,四項「世俗政府」所缺乏的力量,因此提倡「宗教基本法」,來保障宗教自由的精神。

草案中聲明,「宗教不但先於國家、法律而存在,也是一切人類道德與法律的先驗基礎,可以說是比道德和法律更為自覺與自發的社會安定力量」,因此在第十條文中,提倡聖俗分離原則(The principle of separation of religion and secularism),指出處理宗教事務的主管機關,不應介入宗教教務。

草案指出,在參考歐美、日本的相關法令後,認為台灣的政教關係無法完善的保障宗教應有的作為,應該要「強調尊重宗教團體的自主性、自律性,而給予自治權,排除政府諸多不當的監督管理措施,以保障宗教信仰、行為與結社自由。」

多項法令不適用,宗教將超越司法?

《宗教基本法》草案共有三十一條,第十一條寫道,「人民之外在宗教行為及宗教結社自由,非出於維護宗教自由或重大公益之必要,不得以法律限制之。」也強調在立法的時候,應選擇宗教或宗教團體權益損害最少者。

另外,第十三條寫道,正規的宗教活動,「毋需事前經主管機關許可,各級政府機關亦不得禁止或限制之」,還表示,「除本法另有規定外,國家不得強制要求宗教團體遵守民主與公開之原則。」

草案中規定,宗教信仰可以成為聘僱條件,不會構成就業服務法的宗教歧視,也表示宗教在多項建設、政策中,應享有特權,包括:公益團體相關法律、建築及消防主管機關、國土、區域計畫政策和國民基本教育,都需要考量宗教的特性。

黃國昌批扭曲宗教自由,綠營委員撤簽連署

時代力量在23日舉辦記者會,呼籲藍綠立委撤回此案。黃國昌首先痛批此法案內容「非常荒謬」,並指出按照宗教基本法運行的話,諸多爭議的彰化碧雲禪寺,便能合法地存在,黃認為這是扭曲宗教自由的真正內涵,除了傷害台灣民主憲政的基礎外,也讓宗教自由蒙上不白之冤。

同為時代力量立委的林昶佐質疑,一部完全凌駕一切社會規範的法案,究竟保障了誰?徐永明則表示,時力提出將宗教財團法人納入財團法人法的規範,遭藍綠聯手封殺,當時兩黨承諾提出《宗教財團法人法》,怎麼變成《宗教基本法》?並要求將草案退回院會,也請各黨立委針對此案表態。

質疑《宗教基本法》的聲浪越來越大,多名綠營立委,包括鍾孔炤、蘇治芬、劉建國、蔡易餘等,都決定要撤簽連署,民進黨團幹事長李俊俋指出,針對此法案,民進黨團的立場是反對。針對明日不審查此案的抉擇,內政委員會召委黃昭順表示,與其硬碰硬討論,害宗教被污名化,不如先變更議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