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普悠瑪意外事故看台鐵隱藏的三大問題

普悠瑪事故

台鐵普悠瑪列車18死事故發生至今僅短短3天的時間,台鐵高層、宜蘭地方法院等,便已先將矛頭指向尤姓司機個人的業務過失,引起各界一陣撻伐。

目前行政院政務委員吳澤成擔任召集人,集結各界專家、學者共15人成立的「1021鐵路事故行政調查小組委員」仍在進行調查,然而,在沒人知道完整真相前,各種事故原因的猜測已經隨著媒體報導訊息滿天飛。

台鐵、地方法院急著找代罪羔羊?

24日,賴清德和交通部部長吳宏謀搭乘事故後第一班通行的普悠瑪列車,再三保證安全無虞;同一時間台鐵也召開「第6432次新馬車站出軌案總結記者會」,台鐵副局長杜微表示,根據最近檢方資料披露,事故發生時司機員將ATP關閉、經過事故現場時超速行駛,「所以在檢調公佈範圍內,我們看起來,司機有一些人為疏失因素在裡面。」至於有關軌道、車輛設備方面的原因,台鐵已配合提供相關資料、人員進行調查。

軌道、車輛設備方面的調查都還在進行,台鐵卻在記者會上特別挑出司機的過失試圖來解釋,讓外界質疑是不是又想找一個替死鬼,因此引來外界一陣撻伐。

事實上,23日,宜蘭地方法院已經默默先以新聞稿的形式做了初步判定,指出司機手動關閉列車自動防護系統ATP並未注意車速,才導致意外發生,「亦明知依規定關閉 ATP 須於下一停靠站再行打開,惟其因一直與調度員通話而未再將 ATP 打開確有業務過失。」由於調查小組的專業報告還未出來,政府包括台鐵、地院全都將矛頭指向司機,動機啟人疑竇。

面對上述質疑,賴清德受訪時表示,「司機可以做他的主張,台鐵也做他們的說明,如果是法律責任,要由檢察官調查;如果是行政責任,可能就要由行政調查小組來做調查,一定是相當完整的跟社會大眾做報告,不會在這個階段,誰先說什麼話,誰就做準,一定根據所有的證據,來做最後的決定。」

台鐵三個嚴重問題

「我對於你們到今天為止,把所有的責任推給那個駕駛員,說他關了那個東西(指ATP)沒有回報,然後說他超速,所有的責任都要扛,這樣子的態度,我完全沒有辦法接受。」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在立院質詢時痛批台鐵高層的做法,並在短短5分鐘的質詢裡點出台鐵三個嚴重問題。

一、動力異常卻持續行駛

首先,事實上,早在意外發生前,司機就持續回報異常,不懂為何台鐵還是決定讓列車繼續行駛?對此,台鐵副局長杜微表示,「因為他回報這些狀況,列車還是能繼續行駛的。」動力雖然有異常,但不會影響到安全,被黃國昌質疑「罔顧旅客安全」。

另外,台鐵局長鹿潔身曾指出「司機關閉ATP沒有通報!」「行控中心也看不出來!」。

二、普悠瑪沒裝ATP遠端監視系統

然而,黃國昌質疑,早在2007年大里邊撞事故後,為了防止駕駛自行關掉ATP,台鐵在2010年告訴國人:已經斥資數千萬,讓所有列車加裝遠端監視系統,「ATP一旦關閉,無線電會發出訊號給行控中心,行控中心會立即掌握!」事後台鐵也證實——從太魯閣以下的所有車型,都有加裝ATP遠端監視裝置,唯獨普悠瑪沒有。

三、官僚殺人

最後,黃國昌質疑台鐵根本未採購主風泵的測試機台,「到底保養是要怎麼做?」台鐵坦承現在才要採購測試機台,「雖然還在採購中,但這測試是機台公司會幫忙執行。」

不只輿論質疑政府、台鐵的處理方法只追究司機個人過失,為檢討結構性問題,這次事故普悠瑪列車上的乘客、台鐵員工也都出來批評指控「官僚殺人」。

一位台鐵員工黃德輝於《蘋果日報》上投書表示,「車輛故障是出事主因,超速只是次要原因,司機員的過失責任並不大,調度員以上層級的官僚在明知車輛故障,仍指示司機員開到花連再換車才是出軌翻車的主因,這是典型的官僚殺人事件。」

台鐵普悠瑪列車18死事故後續政府的處理方式已經引起社會各界的質疑,加上發生在年底縣市首長選舉前的敏感時間,各地候選人皆為這件事停止相關競選活動與行程,一切就靜待中央政府的處理,倘若處理不慎,恐怕影響的不只是政府的公信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