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兆豐證新董座未上任就遭工會強力反彈?

金融人事

隨著兆豐證券董事長簡鴻文任期屆滿,兆豐金董事會23日正式通過由現任兆豐證券總經理陳佩君升任兆豐證董座,預計這項人事案將在29日的兆豐證券董事會議上完成相關作業程序。

陳佩君即將上任,工會出現抗議聲浪

但其實,在這一項人事案尚未正式發布之前,消息早已傳到兆豐金控集團工會耳裡,隨即便於22日發布新聞稿,以「兆證陳佩君,毫無績效,違反法遵,藐視工會善意,應辭職下台。」作為標題,直指對於這項人事安排「無法接受」,「讓公平正義蕩然無存。」

事實上,兆豐金於2016年8月底遭美國紐約州金融署重罰57億元,2016年9月董事長張兆順臨危受命接掌兆豐金,改革重點著眼於落實法遵、洗錢防制及風險控管,因此上任後就提拔了不少擁有稽核內控專長者,出任金控及各子公司主管,而陳佩君即是其中一員。

但據了解,早在2016年12月陳佩君從總稽核升任兆豐證券總經理之際,當時工會就頗有「微詞」,「畢竟兆豐證券還是一個營利單位嘛…如果只會做一些洗錢防制、法令遵循、公司治理等龜龜毛毛的制度及法條的話,講白一點,那就根本放任你的績效不管。」一名不具名的工會員工這樣解釋。

根據《信傳媒》進一步追問,兆豐證長期績效不彰,自2016年12月陳佩君上任以來,實收資本額雖有116億元,但今年以來獲利僅約有3億元,列同業績效排名後段班,再加上近期累積的違反法遵、違法對員工降薪等問題,引起工會不滿恐怕不是沒有原因。

違法對員工降薪、內控稽核不實

然而因應兆豐金推行洗錢防制、法令遵循等政策,在作業實務上恐怕也出現矯枉過正的情況,「從陳佩君上任以來,就要求下面員工在同一個作業文件當中,須反覆經過好幾層關卡、填寫表格,但今天我們是營業單位不是行政單位耶,不但徒增員工負擔,也造成業務績效提不起來…」知情人士透露。

除了績效未見起色之外,兆豐金控集團工會理事長吳世哲接受《信傳媒》採訪時也舉出兩個實例案例,痛批陳總經理始終對於工會的提醒與要求「不願溝通」,依然故我,「已愧對兆豐金控首長的信任提拔。」

第一例,今年6月一名兆豐證埔墘分行營業員遭客戶投訴違法代操,但該名員工向工會指出,兆豐證僅憑客戶投訴就立刻禁止上營業櫃台接單,並未進一步詳細調查,但按照正常程序來說,應該是公司內部在第一時間會指派相關法律人員來釐清真相,才不會造成營業員「死得不明不白」。

吳世哲指出,因為此事件的「程序不正義」,工會出面通報兆豐金控總經理胡光華、兆豐證券董事長簡鴻文以及總經理陳佩君三位高層,過了不到一天簡鴻文、胡光華接連來關心此事,僅有陳佩君事後過了十餘天後才對此事作出回應,他痛批,「比恐龍還恐龍,怎麼反應這麼糟糕呢?」最後證交所還因為這件事情,對兆豐證以內控內稽不實進行裁罰。

處理事件的「態度」是最大問題

再者,今年約莫6月內部某一位同事,遭公司以「未達業績」為由,薪資單從4萬6500餘元硬生生降到1萬9600元,造成當事人不滿,直接申請勞資調節,因此,台北市政府進行勞動檢查,據側面了解,也遭到勞動局裁罰。

另一名工會員工則坦言,在簡鴻文擔任兆豐證券董事長之際,他始終對於工會的意見相當尊重,「非常照顧員工、充分授權」,但相較之下,作為副手的陳佩君明顯「帶人沒帶心」,研判是因為這樣,才會引來內部的反對意見。

如今,陳再度高升成為董事長,兆豐金控集團工會雖反對無效,但同時也釋出警告,絕對會強力監督,「如果她願意下來溝通,我想我們可以想辦法來解決問題,最後還是聽其言、觀其行。」吳世哲最後這麼下了結論。

兆豐:一切依法行事

對此,兆豐證券則澄清,為加強公司落實法令遵循,總經理請各業務單位皆應依外部法令及公司標準作業程序等相關內控規定進行行政作業;若業務單位評估現行作業程序不具效率,皆可檢討修正並依公司分層負責規定簽報核決層級核定。

而針對有關營業員遭客戶投訴一事,依客戶提供事證,查核發現營業員有多筆受託交易無錄音記錄,基於公司內控,需進一步調查是否涉及其他客戶,目前已通知營業員恢復接單。另外,證交所就本案對本公司之裁罰並非內控內稽不實,而是因本案涉及業務人員違失,故函請本公司注意改善,並應落實內部控制制度與加強內部稽核。

另外,對於內部同事薪資遭降的說明,該名同事從事受託買賣業務,其薪獎規定皆依公司經紀業務營業員績效考核辦法規定辦理。勞動局並未因本公司調整當事人薪資而進行裁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