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控聯電、晉華竊取商業機密 天價罰金是聯電市值四倍!

中國議題

美國加州聖荷西聯邦法院11月1日發布起訴書,對中國福建晉華、台灣聯電、台灣美光3名前員工提起訴訟,指控他們共謀從美國半導體巨頭美光科技(MU)竊取商業機密。

美國司法部表示,晉華跟聯電可能面臨超過200億美元(6110億元台幣)的罰款,遭到指控的3個人將面臨入獄15年及500萬美元的罰款。

美擬開罰200多億美元,相當於聯電市值的4倍

聯電(2303)股價11月2日收11.9元台幣,市值約1478.49億元台幣(48.41億美元),而晉華投資57億美元興建的廠房即將在福建落成,如今美國司法部祭出的罰款超過聯電市值和晉華投資額的總和,對這兩家公司的殺傷力可說非常之大。

司法部同時提起民事和刑事訴訟,企圖阻止這兩間公司利用有爭議的商業機密創造並生產的任何產品出口至美國。而晉華跟聯電被指控的3項罪名,分別是共謀經濟間諜罪、接收被盜商業機密罪(屬於經濟間諜罪名的一種)以及共謀竊取商業機密罪。

起訴書也指控,台灣美光3名前員工陳正坤、何建廷與王永銘於2015年、2016年加入聯電,並有計劃的竊取美光特定DRAM半導體的設計和生產流程,而後根據陳正坤的合約,將這些技術轉移給晉華。

聯邦法院起訴台灣美光3名前員工

《紐約時報》指出,司法部表示,美光分公司前高管陳正坤於2015年離職,之後轉往台灣聯電工作擔任資深副總。轉換工作時,陳正坤招募兩名前同事,從美光竊取價值高達87.5億美元的商業機密。聯電隨後便與晉華達成合作關係,將這些信息轉至中國市場。

美國司法部長塞斯(Jeff Sessions)說:「本案及近期其他案件表明,中國針對美國的經濟間諜活動呈增長態勢,並且增速很快,這種行徑不合法,是錯的,而且對我們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必須要停止。」

塞斯表示,受害企業美光的市值1,000億美元,擁有全球(DRAM)20%-25%的市場占有率,這項技術是中國直到最近才擁有的。檢察官也表示,在這項技術被竊之前,晉華和聯電都沒有生產DRAM的能力。

3名台灣人偷走美光技術,轉移給中國國企晉華

起訴書指出,涉案3名台灣人陳正坤、何建庭和王永銘曾是美光在台灣子公司的高階主管,但在加入聯電前後偷走美光的技術,目的是要轉移給僅成立兩年的福建晉華公司。

晉華是中國政府大力扶植的國營企業,晉華已投資57億美元的工廠即將在中國福建落成,並且該公司想在記憶晶片業務領域,成為全球重要力量的野心也越來越大,但現在這野心被美國禁售令重創,因美國三大半導體設備商10月30日已退出晉華12吋晶圓廠,晉華之前只有採購部分機台設備,只夠幾千片產能的少量生產,離先前預計的月產6萬片DRAM目標相距甚遠。

對於晉華、聯電的非法盜竊商業機密行為,FBI局長雷伊周四發表一篇聲明指出,「沒有一個國家比中國對美國的理念、創新及經濟安全構成的威脅更大、更嚴重,中國政府千方百計要獲得美國技術,而且他們使出各種手段達到目的—通過外國投資、企業併購及網路入侵,來獲取現任或前任公司僱員的服務,得到內部情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