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出問題形同賭上公務生涯!台鐵員工被追殺 公務員何時能說真話?

公共議題

普悠瑪事故後,高層急著將責任推給司機,一方面被立委黃國昌質詢時一問三不知,另一方面更打算藉由《公務員服務法》出手整肅作為國營企業員工的台鐵員工,對那些接受媒體採訪指出問題的台鐵基層記過懲處。那種「解決不了問題、只想解決提出問題的人」的醜態讓人咋舌,也讓擔任多年公務員的我感到心有戚戚焉。

以下這張照片,是我在公務員生涯時,以筆名「魚凱」著作《公門菜鳥飛》一書的新書發表會,然而我本人卻未出席發表會,只用人形立牌代替。

《公務員服務法》第四條規定,公務員不得以私人名義發表職務有關的談話;《公務員考績法》及《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公務員懲戒法》規定,洩漏職務上機密致政府遭受重大損害者,一次記二大過免職。

然而,「洩露職務機密」、「政府遭受重大損失」在主觀認定上有相當的裁量空間,大家都怕成為標的,於是就算看到問題,大部分的人寧願維持表面的和諧也不願說出來,而我則是持續以筆名「魚凱」寫出我對政府的觀察。

後來我寫到豁出去了,也越來越多人知道「魚凱=林于凱」,最後還集結成書。過程中我與我服務的單位都承受了滿大的壓力,同樣因為相關法規,我為了避免造成自己與單位的困擾,選擇用人形立牌來代替本人出席新書發表會,形成一幅作者不在場的諷刺畫面。如果我當初出席上台,可輕可重,最嚴重的認定,是可以撤職的。

說出問題形同賭上公務生涯?

第一線的人,常常是最知道問題的人,然而說出問題卻形同賭上自己的公務生涯。後來我即使離開公職,也惦記著公務員的言論自由,加入立委黃國昌的國會辦公室擔任法案助理後,也與黨團夥伴持續研究相關法案的修正。

如今,在普悠瑪事故後,勇敢指出問題的台鐵員工正繼續面臨懲處施壓,直到許多人提出批評才承諾不懲處。但是,其他聲量不如普悠瑪的事件呢?公務員還能有社會輿論當靠山嗎?被打壓,恐怕也無人知曉。

早在去年11月,時代力量黨團就針對公務員服務法中限制公務員言論自由的條款提案修正,但不知何年何月才有機會排審。面對這樣的風險,誰還願意出來勇敢指出問題?何時才能讓公務員敢於說真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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