惱人的「薪資面議」將掰掰 專家:業務類工作糖衣將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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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信求職者在面試時,都面臨過一種底牌揭曉的緊張時刻──企業給薪,即便與面試官一度相談甚歡,往往悲傷仍比歡笑多,這時不少人難免會抱怨徵才訊息上的「薪資面議」四個字。如今,類似的尷尬狀況可望減少些,因為從11月30日開始,凡「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元的職缺,企業必須明確揭露薪資,否則將吃上最高30萬元的罰鍰。

11月9號,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就業服務法》部分條文,未來,企業在招募員工時,只要「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元的職缺,僱主都應該公開揭示或告知求職者「薪資範圍」,違者可處6萬元以上,最高30萬元的罰鍰,新制將在11月30日上路。

對此,yes123求職網發言人楊宗斌表示,政府讓企業職缺的薪資「攤在陽光下」,首先有助於改善職場新鮮人的起薪,畢竟不到4萬元的工作,應徵者大多屬於剛出社會的年輕人;同時也可減少「訊息不對稱」的窘境,縮短謀職期。

不過,也有求職者擔心,針對未來部分職缺不能寫「面議」,難免有僱主鑽漏洞,將所謂的薪資範圍寫成「基本工資起,到3萬9999元」,或者只寫了「未達4萬元」,楊宗斌認為,不論這類是否屬於違法的「極端規避方式」,但以長期來看,人才市場的機制自然會汰劣留良,因此,薪資區間是否具「真正參考價值」將成為企業爭奪人才的勝負關鍵。

「如果應徵者經過面試,都只能拿到表列薪資的下限,很可能會導致僱主一直找不到人,或者離職率變高,自然而然就會修正或縮小薪資範圍,……同時,企業開出的月薪區間假設又不如競爭對手,在『同業比價』的壓力下,只能調整到較合理的上下限數字。」他補充。

楊宗斌還提到,日前《證券交易法》修正通過,未來上市櫃公司必須強制揭露員工薪資,同樣也會產生一種「同業比價」的效應,不過,想根本解決低薪問題,還是必須期待企業能將盈餘與員工分享,政府則要大力改善投資環境,增加「內外資」設廠或設點意願,「這樣一來,一方面創造工作機會,一方面形成產業供應鏈、行業聚落,並提高產品或服務附加價值,最終持續產生利潤,自然能回饋到勞工的薪酬福利。」

30日起4萬以下起薪不得「面議」,專家:業務類工作將首當其衝

值得一提的是,所謂的「同業比價」效應也確有根據,在yes123求職網最新調查當中,有五成七(57.1%)的企業都認為,公開或告知薪資範圍將有助媒合速度加快,同時也有25.2%的公司表示此舉「有助台灣整體起薪提高」;只不過,被問到自己所設定的「薪資區間」上下限如果低於同業,高達55.9%的企業坦言,擔心會影響到招募情況。

相較之下,根據調查,對於經常性薪資未達4萬元的職缺,如果公開或告知薪資範圍,有66.8%的勞工都覺得「有助求職時間縮短」,另外三成八(38.2%)更看好,認為「有助提高整體起薪」。

整體而言,楊宗斌預估,未來「經常性薪資」不到4萬元的職缺必須揭露薪資水準,在職務方面,衝擊較大的恐怕是「業務型」、「電銷」、「數位行銷」這類工作,畢竟過去標榜著「百萬或千萬年薪」,實際上大多卻採行「低底薪、高獎金」模式,這樣美麗的糖衣,未來勢必得被迫褪去,在底薪(經常性薪資)部分必須誠實揭露。

「另外,求職者也要留意這些狀況:例如看完『面議』的職缺並且應徵,前往面試時,企業卻以『試用期』後,才有四萬塊以上的方式規避法規。……還有要注意,像是『保證前面幾個月』固定薪資起跳的職缺,針對『保證期過後』的月薪,如果會低於4萬元,若想避免爭議,恐怕也必須附註說明。」他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