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鄉鎮市選舉? 三黨新科立委大鬥法


多位民進黨立委連署提案要廢除鄉鎮市自治選舉,將「鄉鎮市區」制度全部都改成「區」,並由縣市首長指定區長,彰化縣政府也將在中彰投苗首長會議中討論此案。對此,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表示認同,對改革派系政治、黑金政治有積極意義;藍營立委群起反對,痛批綠營是要「整碗捧去」;學者則批忽略地方差異性,且廢選舉未必省錢。

 

綠營以省錢為由提案廢選

民進黨立委鄭運鵬日前提案修法,要將鄉鎮市一律改制為「區」,區長由縣長指定官派,獲得蘇治芬、陳歐珀等選區內有「鄉鎮市長」的綠委連署。鄭運鵬的理由是,比起還有鄉鎮市的縣,升格的直轄市的確「效能跟經費使用都好很多。」且全台13個縣僅占1/4人口,卻要選縣長、議員、鄉鎮市長及代表,民代比六都多,選舉一次要燒30億元。

 

學者批忽略地方差異性

學者對此大表反對。台北大學公行系教授呂育誠分析,反對官派者是基於草根民主精神,維護地方自治制度,而贊成者是希望打擊黑金政治及節省選舉支出,但雙方並非一刀切下的對立立場,應分兩層次討論。

 

「政治歸政治,行政歸行政。」呂育誠說,鄉鎮市是否改為「區」,區長是否官派,是由執政者的政治方針決定,考慮的是基層代議制度是否有存在的必要,但省錢不應作為改變選制的藉口,「當初精省也未必節流。」而且地方首長改由官派,也不一定能提升施政效率。

 

再者,偏鄉和都市、原住民和漢人之間的自治方式也應有區別。呂育誠說,都會區人口聚集、施政訊息傳達快速方便,官派較可行;但偏鄉幅員大,原住民也有自己的管理方式,較適合地方自主。

 

「立委弄錯重點了!」曾是時代力量參選人的東吳法律系副教授胡博硯直指,鄉鎮市是基層自治團體,選舉制度有它的重要性。多數民主國家都有地方自治的制度,台灣不可能跟民主背道而馳,他舉例,如美、德、日、英、法等各國都有,「德國聯邦中有的邦比台灣還小,一樣有地方自治制度。」

 

藍營憂全面綠化

胡博硯批評,提案的立委根本忽略各地差異。「弄成『區』就是想把各地弄成『都』一樣。」但其實各地文化差異大,地方事務應回歸地方處理、讓地方自主解決。他強調,要省錢的方法很多,但節省選舉費用未必能解決鄉鎮市的財政問題,且改變選制牽涉的是憲政問題,須從長計議,如當初將立法委員席次由225席減少到113席,減少選舉支出,卻未必讓政治穩定。

 

藍營也對此批評不斷。國民黨立委柯志恩表示,應維持民主機制,不應藉此把全台「綠化」。同黨立委張麗善也說,透過選舉產生的民意代表,服務品質和精神、對民眾的態度比官派的還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