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一句「恐龍法官」讓她丟了大法官 高志鵬如今付出代價?

司法

民進黨前立委高志鵬被控貪汙案,26日遭最高法院駁回上訴,以判刑4年6個月徒刑、褫奪公權4年定讞,將於1月4日入監服刑。

這樣的判決不僅高志鵬無法接受,同黨立委也紛紛為他抱屈。

實際上,此案長達9年的訴訟官司,引發各種爭議。首先,該案歷經4次審判,但每次判決結果卻大不同,掀起該是應適用「法定職權說」還是「實質影響力說」雙方論點的爭辯。

另外,為了解決因見解不同而有不同判決的爭議,在7日立法院才三讀修法通過《法院組織法》與《行政院組織法》,未來在終審法院將增設大法庭制度,預計將於2019年6月8日上路,但最高法院選在這個空窗期,就迅速駁回高志鵬的上訴,也引發爭論。

昔日高志鵬為大法官一職槓上邵燕玲

於是,高志鵬27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並用「司法戰俘」來形容自己,他說「11月24日民進黨了一場敗仗,打了敗仗就會有戰犯,就會有人得當戰俘」,並指出司法改革是一條漫長的路,期待未來在法律的世界只有黑白沒有藍綠,而他的這一席話,不免引起外界一些聯想

仔細閱讀這次最高法院的新聞稿後,可以發現該案的審判長法官為邵燕玲。

邵燕玲是誰?事實上,邵燕玲曾在2011年被前總統馬英九提名為大法官人選後,就遭到時任民進黨黨團幹事長的高志鵬開啟第一槍痛批,馬英九昏庸無能、決策如兒戲,聲稱聽到抗議恐龍法官的聲音,結果提名邵燕玲當大法官是污辱人民!』」,之後不論朝野、輿論都掀起反彈聲浪,馬英九才緊急換將,改任前台大國發所教授湯德宗為大法官。

蔡易餘:政治判決政治定讞!

然而,邵燕玲之所以被民眾冠上「恐龍法官」之名,成為恐龍法官始祖的原因在於,邵燕玲於2010年審理「性侵三歲女童案」時,竟以無法證明違反女童意願為由,將全案撤銷發回更審,後來高雄高分院更一審後案情大逆轉,認為測謊易受情緒影響,沒有證據外,女童指稱下體遭眼鏡、吸管插入,也與驗傷結果不服,被告與女童外出時間緊迫,不可能性侵。

此案在2010年12月改判無罪,引起民眾不滿,甚至之後還發起「白玫瑰運動」抗議法官的判決不當。最終經更二審撤銷原判決,判被告吳姓男子7年2個月徒刑。

28日民進黨立委蔡易餘就現身力挺,直指高志鵬案的判決是「政治判決政治定讞」,讓這樣的巧合成為了此案的另一焦點,然而,該案由於高志鵬表示未來會窮盡一切手段來爭取自己的清白,不論是非常上訴或再審,意味著該案仍有可能產生變數,未來的發展值得持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