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至今南鐵東移 土地價值跟政治利益的角力賽?


台南鐵路地下化延燒多年,於10月中正式啟動,回顧當初自救會的訴求,究竟是什麼讓他們亟欲反對事情發生?

撰文=徐世榮

以臺南鐵路地下化的「一般徵收」為例,當地居民並不反對地下化,而是反對東移、反對「徵收」。因為軌道本來不需要東移,而且鐵路兩旁都有公有土地,所以不符合「徵收」必要條件。我在〈請立即終止臺南鐵路地下化東移土地徵收案〉文章中引用很多法院判決,連最高行政法院的判例都認為,「徵收」一定是最後手段。政府為了追求效率,都把徵收變成優先的手段,這是不對的。

南鐵地下化在1995年定案為「原軌底下地下化」,也因為施工時要在原軌底下地下化,而向原軌東側的居民拜託:因為火車很重,一般都採「明挖覆蓋法」施作,但施工期間火車還是要行駛,所以需要在火車原軌東側鋪設臨時軌道,讓火車可以繼續行駛,又因為鐵道旁邊的馬路不夠寬,所以需借用附近民眾的土地,而且部分房屋可能會被拆除。當地居民為了公共事務願意犧牲,說好等火車明挖地下化完成後,再將鐵道切換回去,也還給居民土地。同時,施工期間要給民眾一點費用,類似租金,這叫做「土地徵用」。

但這個「徵用」卻在2007年生變。主要原因是地方和中央的分攤費用談不攏。當時中央和地方都是民進黨,蘇貞昌是行政院長,地方是臺南市長許添財。

2007年,中央和地方談妥南鐵地下化的處理方式,2009年經行政院核定:總經費約294億,由中央負擔87.5%、地方負擔12.5%,但在公告之前完全不公開。當地居民一直到2012年收到公文後,才知道原來鐵道東移,「徵用」變成「徵收」,不還給居民土地了,而原來的火車鐵軌要變成是綠園道,這其實也與法律不合,因為有公有土地時,必須優先使用公有土地。而且政府很晚才公告,就怕人民抗議。

計畫書「一面」談完土地徵收 

臺南市政府《變更臺南市東區細部計畫(配合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部分鐵路用地、住宅區變更為公園道用地)》整本厚厚的計畫書中,只有薄薄一面的篇幅談「土地徵收」,「土地徵收」在計畫書裡應該要有一個專章。而且將土地徵收的討論擺在財務計畫裡,完全是用成本的觀點理解土地價值,顯示政府長期以來的思維是:「給錢,你必須搬家。」完全沒有考量土地徵收的六項要件,就是政府說了算。很難想像政府竟做出這種事情,按照這種思維,全臺灣有哪塊土地不能徵收?

南鐵地下化事件抗爭至今已經三年多,還不知道後續會如何發展。賴清德當立法委員時反對鐵道東移,不知道有沒有人問過他立場改變的原因。我認為賴清德可能也與財團派系站在一起,所以堅持要執行臺南鐵道東移。這幾年臺南市有很多土地開發案,根據我得到的消息,其中一些建商的背景是全國性的新聞媒體。政府以執行「土地重劃」、「區段徵收」來取得政治利益,形式上一切合法,要提告其實也有困難。

一般來說,「公聽會」和「說明會」都開放給利害相關人參與,不限於地方居民。但是2014年5月臺南召開都市計畫變更會議時,我從臺北南下參加,到了會場門口,警察卻不讓我進去,而且不只擋一次,還把我和其他幾個人拉出來。這是實際發生的事,不是我故意批評賴清德。我也很遺憾,賴清德與以往我認知的賴清德,已經有很大不同。

不僅如此,很多人透過《維基百科》來了解事件,因此也有很多人透過《維基百科》來了解南鐵地下化事件,目前《維基百科》「臺南市區鐵路地下化計畫」的詞條內容是臺南市政府修改後的版本,不是正確的資訊。自救會的成員大部分都是六十歲以上的老人家,沒有那麼好的電腦知識,不可能去修改詞條內容。這是很糟的示範,協助的學生好不容易在《維基百科》上建構正確資訊,沒多久網軍卻又改成錯誤的和偏頗的資訊。

從「顏色」不從「人民」

我高中讀南二中,念書時租的房子位於鐵路邊,因為過往的情感,我積極參與「反台南鐵路東移自救會」。我和多位參與自救會的人成為好朋友,他們的家族多半長期挺綠,每週上基督長老教會、聽臺語講道,如此持續三、四十年。可是他們因為這次事件向長老教會求助,長老教會僅側面回覆:「賴清德主張臺獨,他是未來總統的候選人,我們不能批評他,要保護他。」聽到這話還是覺得心酸。臺南神學院也在鐵路旁邊,他們也沒出聲,只有一些學生自主參與。這也讓我訝異:難道顏色對了,就什麼都可以容忍嗎?從政的人應該要與人民站在一起。

基督教長老教會盧俊義牧師曾在《蘋果日報》發表〈長老教會不能變成民進黨次團體〉,公開臺南長老教會在民進黨勝選後,長老教會總會總委會發表公告,公告結尾引用《羅馬書》第十三章第一節:「人人都應該順從國家的權力機構,因為權力的存在是上帝所准許的;當政者的權力是從上帝來的。」如果要服從權力,為何在國民黨主政時期不服從?長期以來長老教會一直希望能有獨立國家,他們也期待有同樣主張的政治人物出現,賴清德可能比較符合他們的理想。但也不能如此包容,難道只要主張獨立,其他的事情都可以被合理化?這將造成很大的問題。

決定權仍在當地居民

南鐵地下化的拆遷戶對於抗爭或不抗爭,也有分歧。大家目標雖一致,選擇的手段則不太一樣。抗爭既有風險又有壓力,而且大部分的人只是一般小老百姓、公司員工,連請假都不容易,所以抗爭時常要錢沒錢、要人沒人、要資源沒資源,這是很大的瓶頸。有人想多投入,有人情況不允許,因而較難形成抗爭的共識。但我們盡量對兩方都給予協助,能溝通就設法溝通,不能溝通就尊重不同意見,至少在需要的時候,大家還是會站出來,能夠做到這點,我覺得也夠了。

當地朋友也出現不一樣的聲音,有人認為我們是外來者、是我們慫恿他們抗爭、我們在搞破壞等。事實上我們都是協助的角色,幫忙想辦法,我會很堅守我的立場,絕不會要求參與者趕快衝。之前政府用了很多法令來壓他們,那些法令他們連聽都沒聽過,他們因而累積了滿腹的冤屈,鬱卒無法抒發。我們最大的幫助就是讓他們有抒發的出口,給他們信心,鼓勵他們爭取自己的權益,也讓他們知道,不只一位大學教授支持他們爭取權益。但我們也只是協助的角色,最後的決定權仍然在當地居民。漸漸地,他們也把法條背下來了,很多臺南市居民對土地徵收的六項要件都能琅琅上口,一講出來,就可以把行政官員堵回去。

內容來源:土地正義:從土地改革到土地徵收,一段被掩蓋、一再上演的歷史》由遠足文化出版授權轉載)原標題為「「土地政治」等於「地方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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