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只會發公文?高教工會:教育部不要配合永達董事會「打假球」

教育議題

少子化浪潮來襲,偏遠地區的私立大學首當其衝,其中,位於屏東縣的永達技術學院就成為繼高鳳數位內容學院停辦後第二所倒閉的大專院校,但停辦之後校產該如何清算、回歸公有一旦遇上任意作為的學校董事與毫無作為的教育部就成了一大難題。

早在2014年8月7日就遭停辦的永達技術學院,經教育部自行將永達解散清算年限延長至2020年的1月6日,眼見只剩一年的期限,高等教育工會與永達前教師再度揭露永達董事會停辦後違法挪用校產,私自將變賣校地所得6000萬元的校產,私相授受給學校董事河崎惠子,並經高教工會比對連同董二等親與關係企業則高達1億4500萬元。

高教工會呼籲,教育部應在今年及早解散違法董事,改派公益董事追討遭董事會非法挪用之鉅款欠款,啟動對教職員生應有的補償程序,否則待永達進入解散後,由原董事會自行組成的清算人又怎麼可能追究校產,進而補償師生。

高教工會:永達董事會違反挪用金額不只6000萬

事實上,這筆遭永達董事會違法挪用的6000萬元校產,至今已經逾3年,起因於2014年永達技術學院向教育部提出要求處分「大湖體健休宿舍大樓建物」的申請,之後教育部也回函表示同意,但由於過去永達有向董事會成員借款的紀錄,特別強調「此款項之運用…,不得用於攤還董事以借貸方式提供學校運用之債務」。

隔年,2015年永達董事會便以1億4500萬元之金額變賣大湖校地,教育部於核准該案買賣時,則再度向永達董事會表示,「不得用於償還董事以借貸方式提供學校運用之債務,特再申明」。

未料,永達董事會根本不把教育部的命令當作一回事,就在變賣的同年,直接將其中的6000萬元,挪用於攤還具永達董事長身分的日商負責人河崎惠子(其為永達前董事長馮明雄的姐姐),讓校產為用於補償師生,反倒優先流入董事口袋。

除此之外,經工會比對後發現,永達董事會於104學年度支付償還了不只董事河崎惠子,也支付償還了董事長王仁孚500萬元,董事二等親洪銘勳700萬元,與董事二等親王貞慧1500萬元,以及關係企業,而若將這些金額加總,正好就是變賣校地所得1億4500萬元,因此,高教工會合理懷疑,永達董事會違反教育部命令私自挪用的金額不只教育部追討的6000萬元,而是全數流入董事和相關人手裡。

(資料來源/高等教育工會)

教育部淪為只會發公文

然而,身為主管機關的教育部,在這過程似乎只剩下發公文的功能。先是依照法律規定,若大專院校停辦三年內「未能恢復辦理,或整頓改善」,將依法進行解散清算程序,也就是說於2014年8月7日停辦的永達,理應於2017年8月7日進行清算程序,回歸公有。但教育部於2017年的1月卻修改辦法,並對外宣稱永達的解散清算年限延長至2020年,此舉也被稱為「永達條款」。

之後,面對永達董事會公然挪用校產一案,教育部反應又慢一拍,直到高教工會於2017年召開記者會後,才慢動作「關心」永達其中6000萬的功用校產遭不當挪用一事,僅發發公文表示,該董事會違反教育部之意旨,應於2個月內追回退還河崎惠子的6000萬元。但之後永達董事會依舊沒有追回此款項,教育部也依舊以「公文往返」追討,至今仍然沒有進展。

教育部一直以來簡單處理的態度,另外的8500萬元也未進行追查,就讓高教工會批評,「教育部根本是在配合永達打假球」。

永達技術學院自停辦已經將近5年,如今尚未落幕,教育部不僅放任校地建物荒廢,校產、公共環境空間等無法回歸公共使用,就連當初永達師生受損害的權益至今也無法獲得補償。

然而,可以預期的是未來會有不少私校相繼退場,面對永達此一私校退場的關鍵案例,教育部沒有糾正私校退場過程的種種亂象,反而放任這些大發退場財的校董,無疑是為私校退場做出了最壞的示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