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英紅包」不發了!386億的經濟紅利要怎麼「從長計議」?

政府政策

2019年一開始,總統蔡英文在元旦拋出「經濟紅利」議題,研議將超出預期的稅收,優先分享給收入較少的民眾,但整整一周內,負面聲音不斷湧入,不只民眾、學者反彈,就連綠營自家人也不挺,民進黨主席當選人卓榮泰更質疑,「難道沒有更好的用途嗎?」

行政院:不發放「現金紅利」

究竟這個「經濟紅利」怎麼發?行政院8日上午緊急召開記者會,行政院發言人KolasYotaka說,「我們停止了討論以發放『現金紅利』的做法,因為我們認為這個計畫必須要從長計議,重點是這些歲計的賸餘必須要合法、合理的使用,把經濟成長的紅利確實回饋給總統所指的經濟弱勢者。」

行政院補充,「經濟紅利方案」的支出未來將以歲計賸餘支應,財政部則初估,107年度歲計賸餘約有386億。也就是說,目前手上約有386億可運用。

386億歲計賸餘怎麼來?

所謂的「歲計賸餘」是政府執行年度預算之後,當決算結果全年預算收入大於支出時,就會產生歲計剩餘,而歷年累計的歲計剩餘就等同是政府的「儲蓄」。

據統計,106年度歲計賸餘累計達175億,經財政部初估,107年歲計賸餘可達到211億,累計歲計賸餘總共386億。

而出現「歲計賸餘」的情況,主要是來自於稅收超收、非稅課收入包含國營事業營業盈餘繳庫增加、政府節流歲出等因素。

稅收超收才有歲計賸餘?

然而,外界則多有誤解,認為之所以會有「歲計賸餘」是來自於稅收「超徵」。實際上,稅收「超徵」所代表的是「稅收的實徵大於稅收的預估數」,由於預算編列到執行完畢時間落差近2年,期間可能因經濟景氣變動、稅制調整等因素,造成實徵稅額超過預算數。

蘇建榮澄清,「所有的稅收都是依法課徵」,以2018年來說,包括營所稅、證交稅、關稅、營業稅等稅目皆是超出原訂的預估,而這些超過預算數的稅收一部份貢獻歲計賸餘,另外一部分則填補部分赤字預算,因而能減少舉債。

根據財政部估算,103~107年度稅收超過預算數的部分,五年來共計有4232億,因而減少舉債5896億。而107年原先總預算要舉借 1269億,結果並沒有舉借,且債務還本也實質償還了792億。

一名財政部高層私下透露,其實「還債也可以一次性就還」,但因107年已實質償還了792億元,加上今年景氣可能更不理想、還有非洲豬瘟的問題,所以才思考「先留錢在手上」,從長計議來使用這些歲計賸餘。

行政院強調「從長計議」,提3方向、3管道

只是386億的歲計賸餘將如何運用?行政院則規劃分為三個方向,分別是「促進經濟發展」、「照顧弱勢、扶老攜幼」、「為非洲豬瘟防禦預留經費」,若剩餘未用完則會拿來還債。

舉例來說,目前較傾向用於中低收入戶、弱勢老人及新生兒補貼,給予一次性的發放。但目前仍舊沒有定案,強調將要從長計議、周延處理。

施俊吉指出,經濟紅利分享方案絕對不會舉債、絕對沒有破壞財政紀律;也絕對不是負所得稅、不是劫貧濟富、更不是發消費券,因此,針對媒體報導月薪3萬元以下的民眾,平均每人可發回1萬多元的消息,「純屬子虛烏有」。

據了解,若要動用歲計賸餘的方式,除了納入109年度總預算編列之外,追加預算、編列特別預算,都是可能的形式。但行政院對於經濟紅利方案,將如何發放、以什麼形式,目前仍舊沒有具體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