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之聲MOD下架事件 到底誰是奧客誰是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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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元旦起,「德國之聲」的德語頻道在中華電信MOD上消失了,但「德國之聲」的英語頻道未受影響。原來,兩個頻道是不同的代理商,德語頻道由台灣互動公司(簡稱台互公司)的子公司龍華數位代理影音,不願意與中華電信簽署108年的續約而下架;英語頻道代理商為杰德影音,已順利簽約因此不受影響。

台互公司發布聲明指出,中華電信將頻道下架的理由是雙方「未簽定契約」,台灣互動也直指中華電信新版契約有加入所謂的「霸王條款」,雙方協調不成,因此該頻道從今年1月1日便未再上中華電信MOD。

「德國之聲」英語頻道還在,德語頻道卻消失?

台互公司還指控,中華電信新增的「霸王條款」讓頻道商毫無保障,像是頻道營運商若對任何爭議提出異議或訴訟,即使在契約關係內,中華電信仍有權把頻道下架、不受理申請,因此不願意續約。

台互公司所謂的霸王條款,是指新契約中明定,「頻道業者就契約或服務的一部或全部的法律關係或履行事項主張異議,並對中華電信或中華電信人員(含關係企業)向主管機關提出陳情檢舉,或向司法機關提出民、刑事案件時,中華電信得終止一部或全部的服務,且在主管機關受理結案或司法機關判決確定前,不受理頻道業者申請或申請異動服務的項目。」

台互公司指控,該條款禁止第三方(如NCC)介入。但中華電信表示,從未限制營運商向第三方尋求解決爭議或向主管機關申請介入。而一般的法律見解是,該條款為中華電信的保護條款,在商業契約中實屬常見,若雙方爭議超出約定內容,多半尋求第三方如主管機關或者直接在司法程序處理爭議。

「這條款也不是針對台互的什麼奧客條款。」中華電信以一般法律訴訟爭議解釋說,通常兩造進入訴訟爭議時,多半會對行為標的控制損害,也替許多處理業務的同仁規避不必要的法律風險。

同一條款,台互卻有兩種不同做法……

而且,對於同樣的契約,中華電信表示,同為「德國之聲」代理商的杰德影音就順利續約,其他免付費頻道例如公共電視、華視等亦全數完成新契約的簽訂,對於台互公司不肯簽約,「本公司多次表達協商契約內容之意願仍遭拒絕,殊感遺憾。」

雙方在協商時,台互公司要求中華電信在合約中刪除該條款,但中華電信表示,「所有的代理商都有同樣的標準,而且都簽署了,怎麼可能為了台互公司而刪除,到底誰在是霸王?」

更令人不解的是,同樣的條款,也是在去年底談換約的隨選視訊內容(如電影台吃到飽)台互公司卻是同意繼續續約,顯見台互公司瞭解此一規定並非針對性的新增條款。那麼,為何只針對「德國之聲」這台不續約呢?那麼到底誰是奧客,誰又是霸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