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這紙行政命令卡住MOD發展 NCC終於鬆綁了

政治議題

最近中華電信MOD找了吳念真和戴資穎代言「突破200萬訂戶」,但這條路走得艱辛又痛苦,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就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2007年以一紙行政命令卡住了MOD的發展,讓中華電信夾在頻道營運商和消費者中間,只有盡不完的義務,對改善不合理現況無能為力,也才會有日前三立總經理張榮華「很難過」,感嘆自家優質頻道被聯手封殺,進不了MOD豪華套餐的憾事。

MOD被這命令卡了11年

在廣電三法納入黨政軍退出媒體規範後,由於電信法管不到影視音媒體平台,NCC於是在「固定通信業務管理規則」中以命令增設第60-1條,作為開放性多媒體內容傳輸平台的管理依據,自此中華電信MOD的營業規章必須經過NCC核定,而且被要求納入「頻道上架須以取得衛星廣播電視法執照者為限」、「中華電信不得自行提供單一或組合多數頻道(也就是套餐)」、「中華電信有協助必載頻道(無線電視)上架義務」等條文。

這樣一來,中華電信MOD就動彈不得了,只有維修、管理、協助上架的責任,而且麻煩、糾紛一堆,過去十多年還虧了上百億元。何以致此?
首先,MOD訂戶包含了隨選視訊、應用內容,與頻道商經營的節目內容服務等三種用戶,其中頻道服務以「組合頻道」為大宗,但中華電信只能依頻道商要求提供服務,無法反應消費者對組合頻道內容和品質的需求,部分營運商更拒絕調整各頻道分潤方式、拒絕新頻道加入,讓中華電信只能一面承受用戶的責難與不諒解,一面「道德勸說」營運商要為用戶與整體產業發展考量。

中華電信有責無權,鄭優矢志改革

更誇張的是,屬於使用國家頻譜資源的無線電視台,依廣電三法中的「必載」規定,是可以無償使用且不侵害著作權,但現在MOD不僅必須與無線電視台簽訂契約給付費用,無線電視台更以拒絕簽約為手段,來不合理要求提高費用,即便付費後,無線電視台還能主張沒有IPTV(用寬頻網路傳送電視信息的系統)權利,而將節目更換(即蓋台),讓MOD用戶成為近用權的二等公民。

因此,一年多前中華電信董事長鄭優上台後,就矢志要改革MOD這種畸型的生態,要讓台灣的影視音產業有健康發展的空間。

而台灣有線寬頻協會(CBIT)則四處陳情,反對中華電信擁有組合頻道權最力。他們高舉黨政軍條款,以NCC第73次委員會議決議為由,認為中華電信MOD不得擔任頻道組裝者,其中頻道、節目等之實際經營,應交予各營運商自行管理與推動,唯有如此,中華電信才是完全開放的平台。

「分組付費」對消費者最經濟實惠

只是CBIT把中華電信主張的「頻道分組付費」,誤解為「頻道組裝」,既然不涉及經營,自然就沒有違背NCC決議的問題。因此,今(23)日上午NCC通過鬆綁,中華電信終於可以組合頻道、推套餐,讓消費者可以根據自己的需求做選擇,選什麼餐就付什麼價,不再是吃多吃少都付同一價,貫徹「分組付費」原則,對消費者最經濟實惠。

其實CBIT大動作反對鬆綁不難理解,因為MOD與有線電視的競爭是事實,開放組合頻道權力,確實能增加MOD對消費者的吸引力,但這也可以逼迫有線電視業者重新重視長年被剝削的客戶權益,促進產業良性競爭,這才是消費者的福音。更何況當前對有線電視產生最大威脅的並非MOD,而是不靠營運商的纜線、衛星等專屬播送系統,透過一般網際網路即可收看影音內容的OTT。

NCC今天在CBIT的強大壓力下,通過了鬆綁「自組頻道」的規定,一方面是在國際影視音趨勢潮流下,台灣不得不有更進步的做法,否則這個產業根本無法正常成長;二來這也打破目前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之間,因代理商制度與「潛規則」影響,長期無法競爭、進步的失衡現象,這是對消費者權益最好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