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不管罷工要不要預告了!遇到罷工保障權益這幾個步驟不可少...

華航罷工

春節期間,正值交通運量尖峰時刻,機師工會華航分會於8日凌晨0點宣布,當日上午6點開始罷工,讓不少旅客措手不及,甚至有不少旅客抵達機場才得知此事,美好的春節假期除了得另作打算,出遊的興致也被破壞。

根據華航統計,8日至10日總計取消60個航班,影響約8400名旅客,營收損失估計約7800萬元。

罷工需不需要預告?藍綠不同調

然而,這次的罷工不僅讓華航長期以來勞資雙方存在的5大爭議浮出檯面,「罷工需不需要預告」卻意外掀起一波討論。

消基會於8日就發表聲明表示,罷工雖是法律賦予勞工的權利,但政府仍應針對大眾運輸事業的勞工罷工權,規定7到10天合理預告期,以保護消費者權益。旅行商業同業公會全聯會也在隔天發表聲明呼應,並認為應於罷工前10至15天前宣布。

在藍綠兩黨的部分,民進黨是否會將罷工預告期的修法列入優先法案還有待觀察,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吳志揚則認為,若設立預告期,等同限縮勞工罷工的部分權益。

加拿大需提早17天預告罷工,台灣為甚麼不用?

至於勞動部長許銘春在今(11)日開工團拜時表示,在台灣要罷工必須經過繁瑣程序,過去多數看法認為,訂定罷工預告期恐是多加障礙,勞動部會持續研議,可見「罷工預告期」勢必將成為15日立法院開議後的討論重點之一。

其實有不少國家都設有罷工預告期,加拿大需提早17天、愛爾蘭14天、日本10天、英國7天,以及法國及南非2天。而美國則沒有預告期,但得先交付調解,若還是不成,還須經過30天的冷卻期,才能進行罷工;德國則需先向主管機關預告,讓民眾事先預防。

事實上,在過去勞動部也曾召開「民用航空運輸事業罷工預告制度之可行性座談會」,但勞資雙方各持己見,會議結束沒有共識,之後也沒有再次進行討論。

但勞動部在當時做出解釋,說明為甚麼在《勞資爭議處理法》沒有規定預告期。第一,台灣要合法罷工本來就有門檻,須先由工會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送主管機機關進行勞資調解,之後若調解不成功,還需經工會會員半數同意才能罷工,從申請調解到正是罷工其實有預告罷工的效果。第二,航空公司不是寡佔或獨佔,如果遇到罷工的情況,旅客還有其他代替的方案。

遇到罷工這四步驟不可少

然而,時至今日這個問題依舊無解,受到影響的旅客自己的權益又該如何維護呢?

首先,交通部今邀華航召開第三度緊急應變會議,政務次長王國材表示,華航已經做出承諾,不管是團客還是散客,食宿及交通支出可實報實銷,但散客不論滯留幾天賠償總計金額為250美金。因此,若旅客不幸滯留,應保留這期間所花費的收據,而華航官網將設置補償專區,旅客須將單據等證明文件上船申請。

然而,若罷工持續或再度發生,旅客其實還可以這樣做。第一,上網查詢航班資訊,第二若不幸遇到搭乘的航班停飛,應查詢相關配套公告,如這次華航架設「機師工會罷工說明專區」提供常見問題FAQ,針對退票、手續費,或班機取消證明/班機延誤證明都有簡單的回覆。

第三,針對罷工所衍生的額外消費,如果有保旅遊不便險的話,可以盡快聯絡保險業務員,確認是否符合不便險賠的資格,以及需要準備的資料。

最後,請地勤協助安排轉簽他航或選擇變更日期、退票等方案,或者旅客也可選擇退票在重新購買其他航空公司機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