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機師罷工到底站不站得住腳?

華航罷工

《生活小感想》

華航機師春節罷工,引起社會一片騷亂,有人罵機師沒人性,有人怪華航無能,也有人說交通部處置不當,甚至發展出民進黨派系鬥爭的陰謀論,但我們就事論事,從情理法三點來看,到底這個罷工站不站得住腳?

從情理法看華航機師罷工

機師公會訴求的第一條,就是{飛行8小時要派3名機師、12小時要派4名機師},說是為了怕疲勞值勤、維護旅客安全,但是根據國際AOR的規定, 是10小時派3人、16小時派4人,以華航目前的規定並未違法。不知機師工會是否能夠指出:有哪一家航空公司已經達到你們華航要求的「最高標準」?

因此機師工會改以勞基法為訴求,但是依據勞基法勞工一年休假116天,機師卻休到157天,那你們要不要根據勞基法少休41天呢?

再說到要求{每年固定發13個月薪水},事實上這也於法無據,一般公司是不會這樣幹的(加發幾個月年終奬金倒有可能),何況華航發的飛行奬金和各種津貼,遠在機師一個月薪水之上,這個要求既不合法,也很奇怪。

至於要求{公司升遷透明、限制外籍機師},這也說不過去:升遷與否是看個人表現、長官評估,要如何才叫透明?但是禁用外籍機師則完全沒有道理,只要是合格人才,不管什麼國籍都可聘用,這是所有公司的基本經營理念吧!這種要求,只是自私的想要保障自己人而已。

真的正義嗎?

至於{禁止秋後算帳、而且未罷工的機師不能享有罷工後他們爭得的權利},前者還說得過去,但後者豈不是要造成「一公司兩制」、同樣的機師卻有不同的待遇?這不就是為了故意懲罰沒有加入罷工的機師嗎?那難道沒罷工的機師執勤時就不多派人、置旅客的安危於不顧嗎?

如果真的這麼「正義」,上次空服員罷工爭來的外站加給,機師們也一體適用,那時候機師工會怎麼不強調這不是自己罷工爭來的權利、而拒絕接受呢?

至於要求{撤換破壞勞資關係的主管}那就更離譜了!勞資雙方派人談判、各為其主,不管成敗與否,都是奉命行事,如果談判不成就叫做破壞勞資關係,那麼被派出來談判的工會代表,是否也是破壞勞資關係、應該撤換呢?

罷工的時間點

而這個在法、理上都站不住腳的機師工會,偏偏選在最多人要返鄉探親、出國旅遊的時候「無預警罷工」(只在罷工前6小時才告知),當然會造成很多人行程大亂、損失慘重而且無法彌補:策劃多時的家族出國旅遊完全泡湯、好不容易安排全家回廣東團聚的陸配淚灑機場、70歲才第一次出國的老太太氣憤失望…罷工的機師們看到這些新聞,難道心裡不會有一些愧疚、有一些不忍嗎?

你們當然有爭取罷工的權利(即使於法於理都說不過去),但是否對於可能遭受重大損失的旅客有一點同情心呢?

不能選別的時候罷工嗎?不能盡早一點通知大家罷工的消息嗎?不,你們就是要公司蒙受最大的損失、要旅客把怒氣發在公司頭上、最好氣得發誓以後再也不撘華航…然後來逼公司接受你們在情理法上都站不住腳的要求。

不管今天協商的結果會如何,但是我想代表所有的受害者(包括旅客、旅行社和在第一線受氣的地勤人員)譴責一聲所有參與罷工的機師:「你們,沒良心!」

最後一個問題:請問身為長榮機師的機師工會理事長:你們長榮有規定8小時3位機師、12小時4位機師嗎?沒有嘛!(長榮是10小時3位、16小時4位)那請問長榮的機師都不會疲勞嗎?搭長榮的旅客都能安全嗎?你為什麼不也帶著長榮的機師一起罷工爭權益呢?長榮的機師又是以什麼條件放棄了自己的健康和旅客的安全、達成勞資協議?從此以後,還有誰再敢搭長榮的飛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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