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公務員卻鋃鐺入獄 北科大教授王隆昌想驕傲地從母校退休

司法改革

「我不想再做研究了,也不想再為這個國家做甚麼事了,不值得、不值得……」台北科技大學教授王隆昌含著眼淚在鏡頭前無奈地說,15年前,他臨時遞補受聘為南港展覽館工程案的評審委員之一,參與一次評選建造南港展覽館廠商的會議,成了一日公務員,除了2000元的車馬費,沒有半點公務員的福利,但沒想到的是,最終卻因此鋃鐺入獄。

2月15日,王隆昌在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學界友人,以及他的指導教授與學生的陪同下,為南港展覽館弊案聲請再審與非常上訴,期望法院與最高檢察署能正視本案汙點證人證詞存在許多瑕疵,還自己一個清白。

汙點證人亂咬入獄,毀了王隆昌一生

召開記者會時,王隆昌才一開口便控制不住情緒,激動落淚。「我再一次重申,我從這件事我知道的第一秒到現在我都講一樣的話,我不認識這個人,我從來沒有見過這個人,我用我父母親、列祖列宗在這邊發誓,我沒有見過這個人,我第一次見到他是在法庭上見到的。」

王隆昌口中的這個人,就是在此案件中的「汙點證人」黃維安。

2008年收賄弊案爆發,特偵組調查認定力拓營造公司向前總統夫人吳淑珍行賄,使力拓公司輾轉從時任內政部長余政憲取得評委資料,力拓公司再向王隆昌等7位評委行賄,最終王隆昌等7位評委因力拓董事長特助黃維安的證詞,涉《貪汙治罪條例》,須入監服刑7年2月至8年不等,王隆昌被判刑7年8月後入監服刑,於2017年4月才假釋出獄。

現年64歲的王隆昌,原本只剩一年就可以從服務近40年的北科大退休,卻遇上此事被迫退休。

在學校表現頗受肯定的他,學校並不想讓他走,不過教育部卻三度來文,要求學校要王隆昌離職。這一路走來,系教評決議擱置此案,到院教評時表示尊重系上決定,最後不得已,王隆昌只好反過來拜託系上同仁讓他離開,因為他不要為難大家也為難學校。

當然學校對於王隆昌人事案的消極處理,也顯現出他的好人緣。到現在王隆昌在北科大的研究室仍然被保留著,學校仍等著他回來,而王隆昌也希望有朝一日能洗刷清白,「我希望能驕傲地回到自己的母校復職,再從學校退休。」王隆昌說。

除了有監察院、檢察總長試圖平反,這次又有前大法官聲援非常上訴

事實上,這個案子疑點重重,除了有萬人聯署聲援外,2013年監察院調查意見也點出本案疑點,甚至在2015年檢察總長顏大和也曾提起非常上訴,無奈最高法院仍駁回非常上訴。

這次前司法院大法官許玉秀也站出來替王隆昌聲援,他指出,偵訊過程檢察官不斷主導汙點證人的供詞,黃維安連見幾次面都有4個版本、見面的時間與做甚麼事都各有5個版本,見面地點也有3個版本,就是徹頭徹尾地做偽證。

司改會指出,除了黃維安的證詞反覆且前後不一外,檢方也沒將黃維安的手機解碼並還原PAD資料,甚至連監察院對此提出糾正,法務部還以「沒有必要」回覆。

另外,王隆昌給廠商的評分差最小,評分3家廠商差異皆只有1分,根本難以保證力拓公司會得標,反而給分差距10幾分的評委未受調查,最後同為評委的淡江建築系教授周家鵬的案情類似判決無罪,王隆昌卻有罪。

民間司改會救援組召集人林俊宏表示,這個案件唯一的證據就是黃維安的證詞,黃維安是行賄者,行賄者最後咬了一堆人緩起訴沒事,這代表我們汙點證人的法制有問題,他只要配合檢察官咬某些人,就可以得到他的利益脫身,其他人的人生可能因此就這樣毀掉,透過這個案件,可以讓大家知道這樣的制度並不合理。

「我唯一的錯就是相信司法,我相信檢察官,所以把所有的錯誤都告訴檢察官,然後讓他(黃維安)不斷修正謊言,修到最後似是而非……」,如今王隆昌已經執刑完畢,仍不斷喊冤,因為他在等待一道曙光,一個讓真相大白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