槓上顧立雄而聲名大噪!地震基金前董座陳明仁退職後留下三個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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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一度鬧得沸沸揚揚的金管會轄下地震基金最近出現人事大異動,原本擔任地震基金董事長的陳明仁(民進黨立委陳明文胞兄)以及總經理侯自維雙雙在2月20到期離職。

金管會在2月20日宣布,轄下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簡稱地震基金)董事長確定由保險局副局長張玉煇代理,原董事長陳明仁(民進黨立委陳明文兄)申請續任未獲得金管會核准而到期退職,此外,總經理侯自維也在同一天離職,雖然地震基金是金管會十幾個財團法人中規模最小的,但過去一年,這個基金卻因為陳明仁槓上顧立雄而聲名大噪。

陳明仁去年因在立法院備詢時暗示金管會主委顧立雄為怡安保險代理人關說而引起軒然大波,21日他接受《信傳媒》採訪時仍表示,據他所知,有人到地檢署去檢舉顧立雄關說,目前以「他」字號偵辦中,不過他強調「我並不是指顧立雄真的有關說,這個偵辦如果沒有具體事證也不會去找上顧立雄,我只是知道有人去檢舉顧立雄而已。」

任內提告兩下屬,也告怡安違約

然而他在地震基金董事長任內,引發不少爭議,除了以公費採購尿布以外,至少提告過兩位下屬,一位是業務處經理張澤慈,一位是總經理侯自維,還有怡安保險代理人違約的損害賠償。

這三個官司中,張澤慈一審勝訴,地震基金繼續上訴,至於怡安保代則仍纏訟中,屬於民事;至於侯自維則是被告「背信罪」,陳明仁在電話裡面說,他認為總經理跟業者勾結,所以告他背信。

地震基金成立始於921地震之後,基於考慮到若發生重創全國的大地震,國內保險公司不一定能承擔所有風險,因此成立地震基金並透過保險代理公司到國際上向再保險公司投保,以分散風險,陳明仁在任內認為怡安保險代理公司並未達到合理費率,視同違約,以地震基金名義提告民事賠償。

此外他還向外界表示怡安保代涉嫌洗錢,不但親自寄電子郵件給怡安保代,傳出他還向金管會檢舉。

認為帳目不對,向董事會提怡安涉洗錢

《信傳媒》向他求證時,陳明仁大方承認說,「我就是懷疑怡安涉嫌洗錢,簡單的說,因為我們付給它的錢讓它去再保險,但我們從很多家再保險公司拿到的支付數字湊不起來。」

陳明仁說,他並沒有刻意向金管會檢舉怡安涉嫌洗錢,而是地震基金有三席董事為金管會派任,在董事會上他有報告認為怡安公司涉嫌洗錢,「所以金管會知道,要不要去查是金管會的事情。」

然而與怡安保代之間的官司衝突,又延伸到與總經理侯自維之間的衝突,2018年3月,當時陳明仁就以侯自維曾任美商怡安保險經紀人公司協理,而目前地震基金委託提供再保經紀服務的正是怡安,侯自維沒有做到利益迴避,希望金管會將侯解職,金管會未准。

後來陳明仁乾脆以地震基金名提告侯自維「背信」,陳明仁在去年被立委黃國昌質詢時,甚至公開講侯自維「吃裡扒外」,這次受訪時他再度表示,「侯自維和業者勾結啊,所以是告他背信,刑事罪。」

留下三起官司,看接任者怎麼善後

此外陳明仁還指出,目前地震基金正在「洽分」,意即重新選再保險公司,而這是個採購案,保險局不應該找地震基金與怡安一起去協商,「就像中華電信對外採購有問題交通部也不應該去介入。」

然而一位金融高層表示,因為這段期間如果沒有續約,台灣突然發生大地震,將導致沒有國際再保險公司分散風險,因此保險局有促成整個「洽分」完成的壓力與工作目標。

「你覺得離開以後很多人想要地震基金董事長的位置嗎?」陳明仁面對記者提問,回應說,「地震基金是金管會十幾個基金裡面董事長薪水最低的一個,才沒有人要來接,除非是為了什麼龐大的利益。」

如今,保險局派人代理董事長,會撤掉上述官司嗎?陳明仁說,告怡安保代的是民事訴訟,就看代理董事長接手後要不要撤銷,至於對侯自維提告屬於公訴罪,無法撤告。因此,在陳明仁離開地震基金後,留下了兩名經理、一家保險公司的三個被告,就看下一任的董事長怎麼一一解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