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場所7月起禁用塑膠吸管 這樣可以救海洋嗎?

環境議題

還記得之前在網路上掀起一波「珍珠奶茶不用吸管怎麼喝?」的討論嗎?環保署日前宣布,公部門、公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等4大類場所,內用餐飲禁止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將於7月1日如期上路。

2018年6月環保署才預告將於2019年7月開始實施限制使用一次用塑膠吸管,就因為當時環保署官員一句「可以用湯匙喝珍奶」引起熱議,接著時任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還力挺同仁表示,「吃包心粉圓不用吸管」,更是直接引爆網友怒火。

雖然當時網路出現反對聲浪,但環保署依舊堅持推出限用一次性塑膠吸管政策,同時也在3月11至13日北中南舉行3場草案公聽會。

新法管不到外帶為主的手搖杯

根據草案規定,公部門包含政府部門、國軍福利品供應站、公立學校、公立醫療院所,以及私立學校等場所,經營的福利社、合作社、餐廳或其他業務之機關、事業機構或民間業者,及百貨公司、購物中心,與連鎖速食店等不得提供一次用塑膠吸管供內用餐飲使用。

這項政策環保署估計將有8000家業者受到影響,由於國內手搖飲多以外帶為主,有提供內用較知名的手搖飲料品牌僅春水堂與翰林茶館等,換句話說,這波內用禁用一次性吸管的受影響較大的就是春水堂跟翰林茶館,對於其他手搖飲料店的影響並不大。

對於內用禁用吸管,其實春水堂也已經有了因應之道。去年春水堂就曾指出,店內熱珍奶一直是提供湯匙,以免燙口,冰珍奶則會提供吸管,未來也不會改變民眾喝珍奶的習慣,仍將提供吸管,將朝更換材質研究。

政策轉彎?外帶改內用不受限?

非屬此次公共禁用的一次性吸管包含:

1.經認定符合環保標章規格標準項目「生物可分解塑膠」,並取得環保標章使用證書者。

2.紙類或木片、甘蔗、蘆葦、麻、稻草、麥桿、稻殼等植物纖維為主體,塗佈塑膠、貼合塑膠薄膜或其他以物理方式即可分離出塑膠成分之吸管,其塑膠成分含量重量低於10%者。

3.工廠出廠已附有吸管之商品,且公開陳列供選購者。

違規者第一次將先勸導,第二次將依廢棄物清理法第51條第3項規定罰1200元到6000元不等。

然而,因為草案當中提到,消費者購買餐飲食表示欲採外帶方式,但後來消費者改為內用則不受此限,引起不少環團批評政策將大打折扣。更有媒體直言,「選舉要到,轉彎了」。

事實上,根據去年6月環保署所提出的草案就是如此,因此也沒有所謂的「轉彎」,該探討則是這樣的政策有真的能有助於海洋塑膠汙染問題嗎?

黑潮基金會:規範應再說明清楚

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執行長張卉君受訪時就認為,外代轉內用不受規範確實有些欠佳,應該一視同仁,若消費者轉為內用就應該使用內用規定,應該改為限定在一定的範圍。

此外,張卉君也與多數環團同樣認為,聚乳酸PLA為透過聚合技術而成,處理PLA可以透過生物分解,但處理條件相當嚴苛,且目前台灣沒此這樣的技術。

去年7月環保署與環團共同成立海廢治理平台,黑潮海洋文教基金會也參與其中。張卉君認為,他們當然希望政府能將政策堅持下去,草案應該再規範清楚一點,如草案中有規範到「公立醫療院所」的部分在限用範圍應再更明確,因為過去一直有部分聲音擔憂,若禁止使用吸管,會讓真正有需要的人(如行動障礙、吞嚥困難者)的需求被忽略,這才能避免民眾疑慮。

環保署預告未來將分成4階段管制,除了今年7月外,明年擬要求所有餐飲業內用禁用塑膠吸管,2025年管制範圍擴及外帶,塑膠吸管需自費,2030商家全面禁用塑膠吸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