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NCC主委詹婷怡》假新聞滿天飛 封網、關台就能解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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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新聞、虛假訊息充斥,不但可能影響民生、引發社會動盪,也威脅著民主,甚至危及國家安全,例如立委補選期間傳出的文旦倒水庫新聞,以及不時傳出的總統死訊,民眾根本難以辨別真偽,難道政府拿不出對策嗎?面對沸騰的民意,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親上火線,說明NCC可以做什麼,做了些什麼,以及未來怎麼做。

「自律、法律」打擊假新聞

詹婷怡說,廣播電視製播新聞,對於謠言、假消息,負有查證這些素材真實與否的義務,拿了這些素材,製播編審內控怎麼做,《廣電法》本就有相關規定。

在自律方面,詹婷怡提到,參照NHK、BBC的作業準則,衛星公會、無線電視協會都已加入相關的自律規範;消息來源若是網路,應該負更重的查證責任。NCC接獲民眾申訴、政府函轉後,也會請業者提出說明,電視台自律委員會也會討論這些個案,並將會議紀錄上網公告。

「自律先行,不代表法律不能介入,」詹婷怡表示,個案經由自律委員討論後,也會送來NCC委員會來結案,然後做成處分「不予處理、發函警告或罰錢」。

上千件申訴只罰兩件各20萬?

詹婷怡坦言,過去處理這些申訴案,內容諮詢委員會一季才開一次,去年發現申訴量變多後,改為一個月開一次,這個月開始,更進一步增加到一個月開兩次會;另外,過去會發函請業者七天內到會說明,現在若發現有時效性,要求翌日立即來說明。

對於申訴與裁罰量比例懸殊的質疑,詹婷怡說明,「不能單由申訴量來看」,去年選舉期間,光是護家盟的廣告,因為涉及違反生理醫學的常識,就有上千件的申訴,但這都是同一件事;申訴中天電視幾乎只播報高雄市長韓國瑜新聞、快變「韓天電視」的案件也很多,但也是同一件事,至於罰款金額多寡,隨著個案累積愈多,就會往上加重,目前法律規定最高就是200萬。

「公私協力」因應網路虛假訊息

除了自律、法律層面,詹婷怡表示,還可透過建立第三方查核機制,運用科技技術來協助,例如G0V、謠言澄清帳號「美玉姨」等;長期而言,則要提升公民素養、媒體識讀。

另外也需與大型網路平台「公私協力」,詹婷怡說,NCC已與臉書(Facebook)、Google、Line及Yahoo奇摩等業者,建立有「社群守則」與「營運政策」;電腦公會也提案成立「網路治理政策平台」,將與業者草擬「爭議訊息防制自律框架」,對於自律規範的簽署,後來歐盟也有這樣的討論,這跟NCC兩年前的建議,不謀而合。

韓流報導失衡如何解決?

關於中天等數家電視台,大量報導特定政治人物的新聞,詹婷怡表示,雖然廣電法有規定新聞報導要符合公平原則,但卻是沒有罰則的,因為認定就是一大問題,例如是要用報導則數嗎?這很難判定。

但她強調,媒體要有建立公信力的決心;若同一電視台,密集發生違法個案,NCC會啟動行政調查,若已涉及營運失調、內控失靈,將檢視總經理、編審是否適任,並令其限期改善。若是電視台一再違法,是否可能祭出「關台」處分?詹婷怡說,屢罰不改善,可以「為其他必要之措施」。

封網、關台就能解決嗎?

「關注31條」網站封網事件,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說明,經過國安會協調安全單位追查,證實註冊單位是為中國中央台辦轄下「北京海峽文化交流有限公司」,明確為中共在台從事具政治目的宣傳,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34條相關規定,應由主管機關註銷其註冊。

NCC卻因此引來箝制新聞自由的質疑,詹婷怡表示,「NCC是沒法任意封網的;移除任何內容,都要有法律的基礎,一定要有單位出來認定。」

詹婷怡說明了封網的程序,NCC發現到「關注31條」網站有違法疑慮,主動邀集相關部會召開會議,經主管機關陸委會認定違反「兩岸關係條例」,然後由核發網路位置的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依契約與業者解約。

「網路不是沒有法律可以管。」詹婷怡說,NCC管的是連網設備、網路服務業者(ISP)、網路中立性等,至於網路上傳輸的內容,NCC依法不能刺探。

詹婷怡表示,「你在網路上毀謗別人、造謠、賣假東西、侵害智慧財產權,都有法律可以管」,網路上各種行為,各有適用的法規,「你不能去期待一個機關去管理所有的內容」,除非台灣要像中國一樣,成立「網信辦」。

假訊息燒出了國安問題,兩年過去了...

面對NCC「無作為」的批判,詹婷怡表示,她上任半年(2017)就在行政院院會提出「假新聞議題國際觀測與因應建議」報告,是台灣最早提出來討論的。

當時院會決議指出:

「網路假新聞有其不同目的,或是惡作劇,或是基於商業利益,甚至是為達某種政治目的。即使是重視言論自由之歐美國家,也都意識到假新聞會對社會造成重大影響,因此,各部會務必特別注意並積極因應,深入瞭解假新聞來源及目的,適時澄清,始能有效遏止擴散。」

詹婷怡說,時任行政院長林全也請政委吳政忠督導,邀集相關部會,檢視並強化資安防護、犯罪偵防及國家安全等面向的「配套處理機制」。

至於當時有立委提議以《反滲透法》防制,林全當時指示,「不會以立法或修法的方式來管理」。兩年過去了,近來又有修正《國安法》或立專法防制的倡議,詹婷怡語意之間,透露著對高層的期盼,認為應該要有進一步的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