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在打假球?藍綠在兩岸監督條例的矛盾還是「政治」

政治

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在太陽花學運後,已在立法院躺了5年,究竟要不要立這個法,已掌握國會絕對多數的民進黨,不能沒有一套理由向外界說明。

台灣公民陣線、經濟民主連合等團體16日質疑,各版本的監督條例雖然都肯定談判的前、中、後階段需有監督規範,但對於在監督條例生效前,進度已進展到後階段的協議卻沒有過渡條款,因而要求審議中的協議,需設有溯及退回機制,所謂的「政治協議」,也需有明確定義,更呼籲立委不許「打假球」。

民團:監督條例還缺少對過渡時期的規範

台灣公民陣線、經濟民主連合質疑,國民黨、親民黨立委與民進黨團所提的版本,對於立法院待審中的兩岸協議要如何適用監督條例,完全沒有任何著墨,時代力量及民進黨立委尤美女的版本,也只有一條概括不完整的規定。

經濟民主連合召集人賴中強認為,修法應增訂審議中協議有「過渡條款」,行政院擇要有兩階段評估,並有退回協議的機制;至於還未完成備查程序、正實施中的協議,亦同樣需設有「過渡條款」,行政院需辦理施行檢討與衝擊影響評估,訂有重啟談判、終止協議等各種配套。

再者,針對行政院就兩岸政治協議的談判設下高門檻,台灣公民陣線發起人徐偉群認為,修法還要增列「政治協議」的定義,指「延續和平非武裝衝突狀態,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商定雙方在國際上之代表或地位,或其他關於雙方政治關係之所有約定」。

國民黨要凸顯民進黨便宜行事的兩套標準

重點是,行政院並未提出任何兩岸協議監督條例的版本,因此在15日的公聽會上,國民黨立委黃昭順批評,5年過去了,只看到執政黨又想將監督條例放在冰庫,不敢面對兩岸未來的發展。如果是負責任的政黨,沒有理由行政院未提法案,僅民進黨團法案提出,是不敢面對兩岸未來的發展。

陸委會副主委邱垂正表示,提出修法係因政府是被監督者,執政黨團的版本,已經可以代表政府立場。他強調,陸委會多次於立法會期,主動把兩岸協議監督條例列為優先草案,沒有怠惰問題。邱垂正說,監督機制相關草案,強度各有不同與不同設計,希望各界充分討論,修法目的是要回應民眾面對陸方統戰力度增強,出現反彈聲浪的民意期待。

有藍營人士認為,民進黨每會期都將此案列為優先法案,卻從來不審,現在只想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去規範未來可能的政治性協議;民進黨想要區分政治性與非政治性協議,政治性的要嚴格監督,非政治性的則想便宜行事。國民黨要凸顯民進黨的兩套標準,若都要監督,非政治性協議也要有官方色彩才能簽署。

國民黨版本比民進黨嚴格,可杜被統一的悠悠之口

只是,如此兩岸協議將難以去區分政治或非政治。一旦都嚴格處理,兩岸很難有協議可以簽得成;因為,要經過這麼多高門檻的關卡,可能談了老半天,還是會被否決,而且中國也非傻子,只簽對台有利的經貿協議,不談有政治性的協議。換句話說,兩岸監督條例草案,現階段就是藍綠自玩自嗨。

文化大學社科院院長趙建民在公聽會上贊成,簽署門檻以更高規格的安全審查,因為兩岸官方一定要有接觸、簽訂協議,假如有協議,解放軍也許不會侵略中線,經濟可望好轉,邦交國會增加;若中國大陸不遵守,國際社會自然有負面輿論,他甚至認為「政治協議不等於統一」。

師大政治學研究所教授范世平則指出,對於中共開始要實施一國兩制後,台灣主流民意都認為針對政治談判要有更嚴格的規範,跟經貿議題做區隔有其必要。他說,國民黨應該要在此法案上,提出比民進黨更嚴謹的規範條文,因為大家擔心明年總統大選若國民黨執政後,就要簽訂兩岸和平協議,國民黨若訂出比執政黨嚴格的法案,可杜悠悠之口;且在嚴格法規之下也不可能出賣台灣主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