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醫院護理之家大火》2名護理師被起訴...究竟是誰的責任?

醫護過勞

「我覺得這個起訴案非常不合理!」護師醫療工會理事長陳玉鳳氣憤表示。衛福部台北醫院附設護理之家,去年8月13日發生大火釀15死悲劇,是近10年來死傷最慘重的醫療機構火警案。

新北市地檢署22日偵查終結,認為潘姓代理護理長、陳姓護理師知悉有住民自備床墊一事,卻未依規定排除,依「業務過失致死」及「業務過失致傷」等罪嫌起訴2人;而其餘徐姓院長等5人罪嫌不足,均不起訴......

經檢調鑑定結果,發現此次起火原因是235床潘姓病患的洪姓友人自行攜帶「超長波床墊」進入院內,使用過程不當導致電氣異常短路、產生高溫引燃,進一步延燒至床旁隔簾及整間房間。

對此,醫福會執行長王必勝表示,目前還未收到起訴書全文,等收到完整起訴書公文、詳讀完後再做法律上的因應處理。也表示醫院會用最大的力量去支持他們,包括請專門的律師進行後續法律作業及給予心理輔導。

但這起案件的錯真的都在2名護理師身上嗎?到底誰該負責?為什麼被起訴的不是院長和住民?護理師又有什麼話要說?

沒有公權制止住民,事發後基層竟成代罪羔羊?

護師醫療工會理事長陳玉鳳接受《信傳媒》電訪時表示,「我認為非常不合理!連之前北門護理之家大火也是機構負責人要負法律責任,現在居然會變成是醫院負責人蓋個丙章、就免去所有責任,我們不知道法律認定的說明在哪?蓋章的人才是實際安全管理的人,但卻讓下面基層的人做替死鬼、代罪羔羊?」

陳玉鳳表示護師工會都非常無法理解檢察官的判斷,「明明就是住民把床墊帶來醫院,發生事情卻說因為醫院容忍他,但一般我們在機構或醫院會簽一份同意書,(住民)明明知道不能帶危險物品還是要帶,如果我們沒有公權力的話,如何說我們是容忍呢?他(檢方)認為我們是容忍,但我們講了他(住民)不收,我們有權利嗎?

她更進一步指出,檢方認為護理長沒有做後續處理,但到底是真的沒有做後續處理,還是因為護理師仍屬於基層,為了日後職涯發展,不敢把相關物證拿出來?「因為有時候上層會給基層壓力,公務機關更是,當然我們現在不確定這2位護理師是不是公職,如果是,他們未來還想要工作、以及民事賠償的問題,當然會讓他們有壓力!」

陳玉鳳表示,有護師工會的會員是公職護理師,提到過去也發生起訴案,醫院幫他請律師,「結果後來律師私下跟他說:『好了就到這裡了,醫院不希望有更多不好的狀況發生。』就叫他錄音但證據不要拿出來......真的有這樣的事情發生,讓事情的原貌無法被攤出來。」

護理師身兼消防成「加害人」...立委批:有失公平!

立委陳靜敏也在臉書發文表示,「病人與家屬的物品屬於私人財產,請問基層護理人員真的有管理權限可以『強制檢查』並『沒收床墊』嗎?甚至是冒著被罵、被打的暴力風險前去勸阻?難道違法攜帶私人電器的民眾與醫院負責人都不需要負起一點責任嗎?就這樣讓這兩名無辜的護理師背上15條人命的陰影與責任,成為『業務過失致死』的『加害人』,實在有失公平!」

新聞稿指出,潘姓代理護理長是護理之家的負責人兼「防火管理人」,陳靜敏表示,護理師總是弱勢犧牲者,許多機構為了節省經費,都讓護理人員兼任非自己專業的角色,「以這次事件為例,護理人員便還兼任防火管理權人,一肩扛起安全管理責任、場所管理責任、防火責任,在沒有受到完整專業訓練的情況之下,出事了又都算在掛名的護理人員頭上,這合理嗎?

那未來醫院或機構應該怎麼做比較合理?

陳玉鳳表示,「我們護理應該回歸護理專業,不應該讓我們去做水電、清潔甚至是消防的工作,因為消防本來就是很專業的項目,把這個責任再加到護理人員身上真的太重了。」她還提到,現在地區醫院護病比1:15,之前衛福部表示1:32也合法,「在這麼高的病床量之下,護理人員每天根本沒有多餘的時間心力去檢查消防器材,這應該是醫院要盡的管理責任!」

陳玉鳳也認為許多醫院都沒有遵守《職業安全衛生法》,「這個法規表示,在員工排訂工作的時候,得依照個人專業和能力,超過這些就是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她表示希望醫院應該依照護理師的專業讓他們好好照顧病人,而非消防檢查、消防安全維護、儀器維護這些事。

護病比、醫護過勞狀況,有因大火事件改善?

問到目前護病比的狀況如何?是否有因為大火之後而改善?

「沒有,還是一樣全日護病比啊!」陳玉鳳指出,現行醫學中心的護病比是1:9、區域是1:12、地區是1:15,「可是對我們來講還是太高,上次雖然跟衛福部陳情、他們也說會改善,但還是用全日的平均比數,而且是用常數計算不是用人去計算,這樣跟國際比還是比不上、而且是倒退。我們的政府怎麼都是在幫財團法人在服務的?」

陳玉鳳也懷疑,因這次事件是衛福部所屬的台北醫院,「政府單位間是否有官官相護的狀況?不然為什麼會跟常理的判斷都不一樣?普悠瑪案件也是類似這樣,上面的人都完全沒事,結果底下的人罰責越來越重。」

「我現在比較擔心一個危機,從前天事情發生至今,至少聽到有100位護理師說他們想離開職場,因為太危險了,這是我們很大的一個隱憂。我們希望回歸護理人員正常的工作,就是單純的照顧病人,不要再做打掃、水電、消防安全維護的事,醫院不要再節省錢了!」陳玉鳳感嘆。

陳玉鳳表示,院方不該為了節省人力成本,讓護理師身兼多職,甚至是消防這項吃重又專業的維安工作。(攝影/陳稚華)

陳靜敏也建議醫院要確實落實建立「需特殊關懷名單」,讓系統在具有潛在暴力風險的病人、家屬或訪客掛號時,通知相關人員,並立即採取防範措施,以起到預警的作用,避免無辜的醫護人員再次陷入醫療暴力之中。

針對院方後續內部管理,王必勝也承諾接下來部屬醫院的附設機構,包括護理機構、長照機構,「之後這些機構的防火編組要納入整個醫院,用整個醫院的力量來處理整個防火的項目,而非因為是附設機構,就請附設機構的護理人員來處理,不要讓護理機構的防火變成少數人的責任!」

不過最終判決結果會如何?醫院管理措施是否會加強?醫護過勞的狀況又是否能改善?政府機關恐怕還得更多站在多方角度去思考及處理應變,避免下一次的悲劇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