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歐盟駐台代表都要幫我們淨灘...台灣每人每天用的塑膠袋是歐盟4倍

環境議題

台灣的海洋塑膠汙染有多嚴重,根據中研院研究指出台灣島海洋垃圾包圍,高達8成的海域可見海漂垃圾,塑膠比率達66.3%,而環保署放寬限塑措施,延宕限塑時程,且未積極建立回收機制,因此監察院於8日無異議通過對環保署的糾正案。

談到這次的糾正案,監察委員張武修先是無奈地說,「今天早上聽到歐盟駐台代表說,他已經來這邊4年,馬上要回去他們的國家,他說他在台灣很重要的工作是啟動所有的駐台代表,每年來淨灘清潔我們的海岸線。」

國人每天使用2.7個塑膠袋是歐盟的4倍

張武修表示,現在國際間均加強對塑膠的管制,歐盟就規定2021年起全面禁止使用吸管、餐具,與棉花棒等10項「一次性塑膠製品」,讓塑膠的使用不要太浮濫,而越南的五星級旅館也都已經換成紙捲的吸管,但這問題還是困擾著我們。

張武修指出,可是從過去10年來,國內的塑膠生產量不僅沒有減少,反而增加1、2成,而且外銷沒有增加很多,反而是國人大量增加塑膠的消費。

以塑膠袋為例,業者大量生產塑膠袋,民眾因為方便也自然而然地索取、使用塑膠袋,但塑膠袋的回收利潤低,國內回收業者多半興趣缺缺,最終垃圾袋可能進入焚化爐,燃燒不完全,產生戴奧興,汙染空氣,也可能被隨意丟棄,四處飄散。張武修強調,台灣平均每人每天使用2.7個塑膠袋,接近歐盟使用量的4倍。

張武修:除了限用,產業升級才更重要

回顧台灣的限塑政策,2002年環保署實施第一波限塑措施,規定量販店、超級市場,與連鎖超商等7大類商店不得免費提供塑膠袋有初步成果,但唯小吃餐飲類成效始終欠佳,加上當時塑膠業者擔憂因此造成失業的聲音出現,2006年放寬了限塑政策,取消了有店面餐飲業的管制,直到2018年才再次擴大限塑,包含麵包店、洗衣店及飲料店等約8萬家業者,不得再免費提供塑膠袋。

但監察院認為,2006年放寬限塑政策,已經延宕了塑膠袋的禁用時程,且限塑政策的源頭管制不論是沒有讓塑膠袋產品升級,還是宣導不足無法改變民眾的使用行為都有違失,再加上塑膠袋處理廠不足,缺乏誘因使得廠商回收意願低落,環保署也責無旁貸,因此給予糾正。

張武修強調,環保署應該協助廠商找到更好的替代品來做塑膠袋的生產,減少大家使用塑膠類,以8月即將上路的內用禁用一次性吸管為例,他認為,禁用造成民眾的不便這並不是最好的政策,應該找出更多替代產品,國外有的用紙的、甚至還有用葉子做的吸管給予補助,讓他能和大型吸管廠商競爭,這才是更好的辦法。

海只有一個沒辦法分各部會

此外,在海漂垃圾污染的相關調查中,發現廢棄漁具及漁船所生的廢棄物為台灣沿岸海域垃圾的次要來源,但往往責任分屬各部會,造成海洋垃圾防治未能有效整合,監察院也針對行政院、環保署、漁業署、海保屬等機關提出改進事項。

監察院在走訪彰化王功漁港及宜蘭南方澳漁港發現,漁港邊都設置儲存箱讓當大漁民放置大型垃圾,如破魚網,但實際的情況是,環保署環保署並沒有回收機制,可以處理大型的魚網,只能讓漁民剪成一小塊一小塊後回收,且環保署編列經費給各環保局垃圾車做清運,但車子一個禮拜只去一次,那滿出來後垃圾還是四處飄散。

張武修說,這就是環保局與漁業署漁港管理中心沒有整合起來,但海廢會四處飄阿,海只有一個沒有辦法用多個部門來分類,如果行政院不去整合,怎麼有辦法治理海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