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紅色滲透 台灣基進與民間團體催生台灣版《外國代理人法》

政治議題

台灣基進13日與數個民間團體舉辦記者會,呼籲立法院制定《外國代理人法》,讓境外勢力控制台灣的訊息能夠公開透明,亦讓台灣民眾了解自己接受的資訊屬於「誰」的觀點,尤其針對台灣旺旺中時媒體等接收中國利益的集團,必需標示為「中共代理人」。

汪洋呼籲幫助宣傳「一國兩制」,台灣近70家媒體出席

旺中媒體與中國《北京日報》10日共同舉辦「第四屆兩岸媒體人北京峰會」,在開幕典禮上,中國國家政協主席汪洋於台灣媒體高層前提出,「實現和平統一,『一國兩制』,仍要靠媒體界朋友共同努力」,還嘲諷台灣當局連「2年後的事都保證不了」,更酸美國打也打不贏。

雖說中共靠媒體打統戰並不是什麼新鮮事,但於台下聆聽汪洋呼籲一同實踐「一國兩制」的對象,竟有近70家的台灣媒體代表,包括旺旺中時媒體集團董事長蔡衍明、旺旺集團副董事長胡志強,以及中國時報、中天、中視、聯合報、經濟日報、TVBS、東森電視等媒體高層,且除了較大規模的全國性媒體外,還有許多中南部的地方報紙、廣播電台代表也出席。

汪洋還提到,「我相信你們也是清楚現在的格局,努力地為我們的民族復興,歷史會記住你們」,意味著台灣這近70家媒體,可能為了完成「祖國統一大業」,幫助中共宣傳統戰,做為北京在台的傳聲筒,可說是對台灣國安造成威脅。對此,台灣基進提議制定《外國代理人法》。

呼籲立院制定《外國代理人法》,旺中需標示為「中國製造」

台灣基進發言人陳柏惟表示,接受「一國兩制」宣傳任務的行為,完全是在出賣台灣的主權,像旺中集團常常遊走在職業間諜與民間團體之間的灰色地帶,是現行法制無法處理的新型態中共滲透。陳柏惟表示,根據基進黨擬出的《外國代理人登記法》草案,政府能將旺中集團登記為中共的「宣傳機構」,也會揭露其與中共的交流活動與往來金流。

台灣守護民主平台理事宋承恩認為,既然這些媒體想要幫助「祖國」完成統一事業、想要被歷史記住他們的貢獻,那麼就順著他們的意,將其登記為「中國勢力代理人」,「這不是正好嗎?」

宋承恩指出,目前法律已要求政黨公告其政治獻金的來源,將其背後利益關聯、立場來源透明化,面對旺中等集團卻毫無管制,因而變成境外利益入侵的漏洞。宋承恩說,有許多媒體、里長、公廟、甚至學校系統遭中共收買,規範相關單位將其利益往來公開申報,僅是「非常、非常謙卑地要求」。

台北大學犯罪學研究所助理教授、資訊戰研究者沈伯洋亦強調,《外國代理人法》不會讓這些單位失去言論自由的權利,只不過是要求他們往後傳播資訊時,在背後打上「中國製造」這4個字,畢竟他們是中國代理人,刊登的是中國的「廣告」,這樣的資訊等同於一個「商品」,必須有透明化的管制。

美、澳也有賣國賊,近年加強「外國代理人」執法力道

其實,像美國、澳洲等國家,都已制定「外國代理人」的相關制度,近幾年來更是針對中國進行堤防;台灣遭到中共滲透的程度堪稱美、澳的百倍,針對「外國代理人」的成效與執行,可借鏡美澳的做法。

美國自1938年便制定《外國代理人登記法》,2018年,川普透過該法要求中國官媒《中央電視台》在美國設立的分社《中國環球電視網》(CGTN America)註冊為外國代理人,向美國司法部登記並公開他們與《新華社》、《中央電視台》的關係;此舉導致《中國環球電視網》的高層管理人員於一個月內,火速撤離美國。

澳洲則在去年通過《反外國干預法》、與《反間諜法》,採用類似美國的外國代理人制度,成功驅離中國在澳的知名富商黃向墨。黃向墨為「大洋洲中國和平統一聯盟」主席,也是「澳洲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首席榮譽會長,兩者皆與中國統戰組織有關連。澳洲當局認為,海外華人幫中共跑腿,以金錢收買當地政客,應依法驅逐,以保護當地政治與自由民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