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情報授權法首次承認中國干涉台灣選舉 將助台灣防止外力干預

兩岸國際

美國聯邦眾議院情報委員會(Intelligence Committee)近日通過2020財政年度《情報授權法》,要求國家情報局局長提供情報,說明中國干涉台灣2020年總統選舉的行動、以及美國阻止這些行動所付出的努力。

中國代理人在台灣持續歌頌親中候選人

其實,台灣不少民眾對中天、中國時報等類似中共宣傳機器(在台灣的中共代理人)的行徑,也早有所警惕,這類代理人不斷在電視節目歌頌親中候選人,洗腦民眾,滲透台灣的基層,企圖影響選舉。

於是民眾自動自發響應由「網紅」館長陳之漢跟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號召的623凱道大遊行,當天數萬民眾高喊著「反紅媒、守護台灣民主」的口號,主辦單位並邀請數位名人講述紅色媒體的惡行:不僅刪除六四資料庫,也在重要時刻隻字不報香港上百萬人參加的「反送中」遊行,傷害台灣自由民主價值。在此之後,黃國昌2日 再度拜會NCC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呼籲NCC依法履行職務,要求廢除中天執照。

情報授權法第503條承認中國干涉台灣選舉

美國國會同樣關注中國對台灣2020年總統大選跟立委選舉的干涉,進而促使聯邦眾院情報委員會主席謝安達(Adam Schiff)於6月26日向眾議院情報委員會提出這項法案,將為美國情報機構提供預算。

在一個涉及外國事務的條款中,也就是該法案第503條特別針對中國影響台灣選舉部分,提出國會意見。

根據第503條規定,美國國家情報局局長須在台灣總統、副總統大選後45天內針對中國干涉或破壞大選提交一份報告,以及說明美國採取哪些行動來阻止此類行動,這份報告提交給眾院情報委員會,這是美國情報授權法案第一次承認中國干涉台灣選舉。

美國應提供技術和物資協助台灣防止外力干預選舉

根據該法案,提交的報告應該描述美國情報單位如何透過提供技術和物資,來支援台灣辨識、遏阻、和打擊中國影響所做的重要努力;並協助台灣增強能力,阻止外部勢力破壞台灣自由公平選舉的重要努力。

該法案還要求報告提供一份完整的中國政府和非官方的機構清單,說明這些機構的作用,以及確認這些機構採取哪些策略、技術、程序來干擾台灣的選舉。

根據《中央社》報導,根據該條文,國家情報局提供的調查報告應以非機密形式提交,但可包括機密附件。

這項法案有待眾議院院會通過,以及參議院通過參院版本後,再經兩院協商並各自表決通過,送白宮經美國總統簽署後才會正式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