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為急訂單請命鬆綁七修一 勞諮會委員卻沒共識

勞動議題

因應美中貿易戰下,可能衍生臨時訂單需求(急單),需要加班生產交貨,經濟部向勞動部申請11項製造業鬆綁七休一、縮短輪班間隔規定,2日下午召開勞動基準諮詢委員會,諮詢委員認為七休一鬆綁的附帶條件「每年申請次數不得超過12次」,太模糊,且若次數太多,需要的是增補人力,而非鬆綁;縮短輪班間隔諮詢委員則保留態度,2案需再由經濟部依勞諮會建議再陳述意見。

而鬆綁七休一規定,指的是只要符合相關情況與程序,經中央事業目的主管機關同意,並經勞動部公告後,最長可以在「不違法」的情況下連上12天班;縮短輪班間隔則是,從原本的11個小時縮短到8小時。

此次經濟部提報的行業包含,印刷電路板、電子零組件、玻璃、水泥及混凝土製品、塑膠製品、印刷及其輔助、黏土建築材料、食品、金屬製品、機械設備、電線電纜等11項製造業,依主計處資料,這11個業別約有150萬的潛在勞工。

勞動部已鬆綁22個行業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不用七休一

事實上,目前在特殊狀況下勞動部已鬆綁七休一規定的行業並不少。

早在去年3月新版《勞基法》上路時,勞動部就列出了12個適用七休一鬆綁的行業,以及適用輪班間隔8小時的國營企業,又於去年8月勞動部公布第二波七休一鬆綁名單,包含新聞出版、雜誌出版業、海洋水運業和屠宰業等9項行業,此外,在今年春節前,勞動部再度釋出「汽車客運業」於年節等例假,在「每日駕駛時間不得超過10小時」、「連續工作2個工作日間,應有連續10小時以上的休息時間」2項配套下鬆綁七休一規定。

3次公告下來,共22個行業在「時間」、「地點」、「性質」,及「狀況」這4種特殊情況下「七休一」得以鬆綁,換句話說,這些行業服務的勞工可能連續工作12天。

「急單」可以做為鬆綁七休一的適用情況嗎?

然而,此次勞諮會委員認為,經濟部雖然提出每年挪移例假不得超過12次的附帶決議,但11項製造業各情況不一,建議列出各自的挪移上限,做更細緻的規劃,況且,若一年的急單次數過多,代表急單應屬常態,公司要做的增補人力,而不是使用彈性例外,因此,退回此次申請。

值得注意的是,「急單」真的可以成為鬆綁七休一規定的適用情形嗎?

去年1月10日《勞基法》修法三讀後,月底勞動部就公布七休一與輪班間隔得以鬆綁的行業,一口氣包括製造業、交通運輸在內的38個行業、50種樣態,不僅大幅的鬆綁,引起外界反彈,勞動部的「特殊」定義太模糊也引發爭議。

爭議最大的就屬「狀況特殊」中,勞動部表示在,非可預期或緊急狀況的需求,像是「急單」、訂單無預警地不符合客戶企業需求等特殊情況可鬆綁規定,但勞團認為,業者以後每逢急單就要求勞工連續上12天班,可能會有過勞疑慮,最後勞動部也將此條件從試用情況移除,才砍掉15個行業。

因此,之後若通過「非可預期或緊急狀況」為由來鬆綁七休一,將再度遭受質疑,且未來其他製造業是否也可以一體適用將是一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