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TT怎麼管?本土、外商不同調 NCC前主委詹婷怡也意外現身

產業動態

5日台灣網路治理論壇上,一次囊括台灣線上影視協會理事長錢大衛、Netflix亞太區公共政策協調專員Darren Ong同台辯論「OTT現狀、治理以及未來展望」,最有趣的是前NCC主委詹婷怡,在論壇最後也以過來人經驗分享「這確實是一條很長的路」。

前NCC主委詹婷怡現身分享過去經驗,她在NCC任職時,不會把OTT視為一個產業,而是一個模式。(攝影/王子承)

本土業者認為應該立法管理

由於中國OTT平台愛奇藝、騰訊視頻分別透過代理商、借道的方式服務台灣用戶,引發立委指出恐有國安疑慮,也有國內業者希望政府盡快立法監管,不過交通部長林佳龍也在開幕時直言該法目前在立法院遇到挑戰。

錢大衛表示,現在年輕人早已不看電視、都在看OTT,「大家都在改變,假如政府認為OTT是重要產業,不只管理境內、還要管理境外平台。」他直言現在台灣就是因為無法可管,所以才有那麼多海外平台進軍台灣。

但是「OTT不只是平台,還會把影視產業拉起來。」錢大衛表示,OTT需要用國家級的戰略去思考,「像是中國廣電總局日前要求中國OTT平台集體出海就是一例。」他也擔心在外國OTT平台市佔越來越高,本土內容沒有被保護會越來越少。

因此他建議政府應該以light touch(輕度監管)立定專法的方式管理,包含數據、盜版以及保護消費者等。「具體規定包括在台要有負責公司,機房要設在台灣,要有內容分級、客服以及資料問題。」

目前OTT平台由多個不同部會管理。(攝影/王子承)

Netflix:台灣已經在亞洲領先

不過從新加坡遠道而來的Netflix亞太區公共政策協調專員Darren Ong卻有著不同的看法。他認為,現在最重要的是一起把餅做大(grow the pie) ,他表示Netflix目前進入台灣已經三年,他觀察台灣的繳稅模式在亞洲國家已經是屬於領先,「要求國際業者如果沒有代表也得交稅,這個方式於2017年在台灣推出後,馬來西亞、韓國都緊接著推出類似的稅法。」

他也拋出Netflix在東南亞參加的自律共管方式給台灣參考,「我們在東南亞有一個Content Court,彙集了海內外不同的OTT平台,會和政府一起開會討論出保障,我們討論出的結論包括分級、版權、不會有仇恨言語等等。」

Darren認為,雖然自律共管模式沒有法律管轄,但是如果「失去用戶跟政府的信任」其實也很難讓他們回頭,他也透露Netflix其實也跟台灣不少OTT平台談過相關議題,「但我們還在談。」

什麼是本土內容很難定義

至於錢大衛提出效法歐盟對海外OTT平台收取特別稅補助本土內容發展的做法,Darren回應什麼是本地內容其實很難定義,尤其是在全球產製的背景下。他提出Netflix今年推出的第三部自製中文戲劇「彼岸之嫁」舉例,該片是在馬來西亞拍攝、但是啟用的是台灣導演、台灣演員。

「如果是想要進步,我覺得需要強化作品質量,因為歐盟是整個歐盟,但是如果一個獨立國家要這樣限制會比較困難。如果只是要符合本地內容的量,那我們就不能投資一部很好的戲。」

Darren也以他過去和台灣不同OTT平台合作的經驗來看,「台灣OTT業者數量很多,產量也很大,也可以看到包括Catchplay、GagaOoLala跨進其他亞洲市場,但是相對來說東南亞市場看似很大,但是卻沒有那麼多業者,因此競爭激烈對產業來說是好的。」

如何管理OTT?輕度監管是共識

國際通商法律事務所代表余若凡也分析目前對於OTT的看法分為兩派,一個是要向過去電信業納管的方式管理,另外一個是採取Light touch的方向,目前印度、泰國、印尼就是朝著第一個方向走,但是她也提醒電信業的限制是因為有時代的原因,現在「是不是原有目的消失了?需要重新檢視那些規定。」

她提到其實網路產業國際上通常都是提供相同的產品,而且外商通常辦公室都不會選擇設在台灣,「現在國內法律還會面臨國際競爭,好法律會讓外商來台投資,壞法律會讓外商不願把辦公室設在台灣,真正能夠完全監管的國家應該只有中國。」

台灣國際網路協會理事黃勝雄也以當初在台灣引起爭議的統戰31條網站為例,「雖然我們把它關掉了,但網站後來把域名移到國外,我們什麼都不能做。」

雖然現場本土、海外OTT平台看似對納管方式不同調,但是輕度監管似乎兩邊唯一認同的部分。根據資策會2018年針對國內民眾曾經使用過OTT影音平台所做的調查,愛奇藝以71.8%排名第一,其次則是LINE TV的51.5%,第四名才是由錢大衛創立的LiTV(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