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車刺警案》荷槍實彈上車處理逃票行為只會演變成大砲打麻雀

社會議題

台鐵列車上發生殺警案,震驚台灣社會。

7月3日,一名職業是冷氣工人的中年男子,從台南搭上北駛的自強號,在新營至嘉義之間被列車長發現沒有買票,原本允諾到了嘉義後補票,但到站後卻又反悔,而且逃到隔壁車廂,並站在車廂走道上遠遠對著列車長咆哮怒罵,列車長只好請車站的台鐵駐警上車處理,未料男子見到員警靠近,竟拿出短刀往員警猛刺,造成員警腹部受傷,後來男子被車上人員集體制服,但員警送醫後不幸殉職。

台灣一年有六百起襲警案件

檢討這起事件,首先必須把犯案過程弄清楚。事發後媒體都說,行兇男子無票上車,但後來也有媒體澄清,其實有買,但他買的是台南到新營的莒光號,卻上了自強號,而且過了新營以後還沒下車,才被列車長發現。針對這起事件,台鐵說要檢討驗票制度,禁止無票上車,但如果男子是買了不對的車票,那麼未來即使擋下所有沒買票的乘客,也阻止不了補票糾紛的發生。

這起事件的本質之一是,其乃一起罕見刑案。台灣每年發生六百件襲警案,而因此造成警察死亡的案件,每幾年才會出現一件,是以當男子在列車上破口大罵時,列車長不會想到他可能殺警,而上車處理的員警也不會先找好支援人力,配戴完整裝備,比如防彈衣與辣椒水等等,因為先前所有經驗告訴他們,這不過是另外一起逃票行為,只要警察出面規勸就會落幕。

當時有乘客錄下事發經過,影片中可見員警走向男子時,原本步伐與姿態並無異樣,然而當趨近男子時,男子似乎突然拿出短刀,猛力往員警刺去,這時可見員警趕緊往男子撲去,用雙手牽制男子,想要奪下短刀,後來幾位隨車人員與乘客便蜂擁而上,將男子制服。由此可見,員警前往了解時並未想到男子可能揮刀,而當男子亮刀時,兩人距離已在一臂之內,加上男子行刺動作快速,員警根本來不及掏槍喝止。

在列車發生殺人事件,少之又少,而在列車上因為逃票而殺警,更是聞所未聞,因此,未來再發生類似事件的機率幾近於零,也就是說,台鐵若耗費大批人力,嚴格落實無票不能上車,很可能只是白忙一場。

政府強調補強警力與裝備,事過境遷後又回復原狀

台鐵容許無票上車,乃因車種繁多,有些票價較貴,值得查票,但大部分區間車都是短途乘客,車資只有十幾二十元,幾乎不會派人查票。此外,車班間距不一,如果火車快開了,又不讓來不及買票的旅客先上車,那麼很可能必須再等幾十分鐘才能坐到車。

事發後也有人認為,應該加強鐵路警察值勤人力,給予更好裝備,並補強相關訓練,但問題是一樣的,也就是未來如果每次都派兩名員警,荷槍實彈上車處理逃票行為,很可能只是拿大砲打麻雀。

台灣一年發生六百件襲警事件,但英國的數字是一年六萬件,而美國每年更有四十多名警察殉職,因此,台灣警察不會像國外一樣,把每次盤查都當成危險事件,更不會動輒掏槍,指向民眾。台鐵殺警事件發生以後,政府當局當然必須強調補強警力與裝備,然而事過境遷以後,很可能還是回復原狀了。

事發以後,行兇男子的妻子出面受訪,她跪地淚訴「家裡是中低收入戶,夫妻兩人都有憂鬱症,都在看精神科,但男子已中斷回診兩年」,也有媒體說男子是躁鬱症患者,於是輿論又把矛頭指向精神疾病患者,然而到底男子有沒有罹患精神疾病,診斷名稱是什麼,以及行兇與精神疾病有沒有關聯,光憑媒體報導的資料,根本難以判斷,不宜因此遽下結論,以免又加深社會對於精神疾病患者的刻板印象。

精神疾病患者犯案率並沒有比一般人高

事實上精神疾病患者犯下重大刑案的比率並沒有比一般人高,但因為這類事件都會登上新聞版面,因此形成一個「精神病患很危險」的錯誤觀念。即使犯案者罹患精神疾病,也不能就此認定犯案行為與精神疾病有關,而是必須施行精神鑑定,釐清犯案當時精神狀態。

以殺警行為來說,美國有人統計,近二十年來,有一百多起殺警案件的兇手罹患精神疾病,因此,新聞中的這起台鐵殺警案,未來也會委託司法精神團隊鑑定行兇男子犯案時的精神狀態。

事發後男子對著鏡頭說「這是有計畫的」,而檢方也查出男子事先買了短刀,而且預備北上開記者會,顯然對社會有所不滿。也就是說,在自強號上殺警其實是偶發事件,這就不免讓人心中一凜—如果不是因為逃票被查,引爆男子的恨意,那麼在他北上以後,會不會釀成更大傷亡?

從男子的咆哮怒罵可知,他心中充滿恨意,只是,員警跟他素昧平生,就只是執行勤務,為什麼要痛下殺手?這就讓人聯想到近年來台灣發生的幾起隨機殺人案件。

問題根源:讓弱勢底層感受社會溫暖

隨機殺人的特徵是,兇手與被害者並無利害關係,沒有情、仇、財這些常見的殺人動機,甚至根本不認識,就因對社會充滿怨恨,對人生充滿厭倦,卻又不知應該歸咎於誰,於是把怒氣與恨意發洩在不特定之人,甚至對陌生人進行殺戮。這類殺人事件雖然令人髮指,但更值得關注的是,為什麼一個人會想殺害陌生人?背後的怒氣與恨意從何而來?有沒有可能防患於未然?

以台鐵殺警案來說,行兇男子是中低收入戶,夫妻兩人似乎也有情緒問題,但事發後地方政府說,男子並不在列管的精神疾病患者名單中,因為他未曾住過院。

雖然《精神衛生法》只要求列管住過院的精神疾病患者,但社政與衛生單位對於這類經濟貧困與身心狀態不佳的民眾與家庭,若能想辦法給予關心與協助,至少可以讓他們感受到社會的溫暖,減少恨世或厭世的傾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