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判決書大公開:女漁夫贏了!台塑德州廠敗訴50億罰金恐難逃

台塑

台塑美國德州廠經媒體披露可能面臨50億台幣的罰款,10日在業績說明會上,台塑董事長林健男特別以簡報說明德州廠區環境與因應措施,及投入12億元來改善,但對於這項訴訟,正如過去幾年台塑的年報中一樣,隻字未提,只說因「目前案件審理中」不予發言,但強調「非最終判決」,第一時間官方聲明稿說這是「備忘意見書」,但一位美國律師向《信傳媒》表示,這就是判決書。

然而從美國法院查詢系統中輸入案號「Case 6:17-cv-00047」可查到美國時間6月27日地方法院法官Kenneth M. Hoyt的判決,認定台塑德州廠違反禁令排放,應給予制裁,一位美國律師表示,法院文件是判定台塑德州廠敗訴,剩下是談賠償金額的問題,根據外電報導,賠償金額達1.62億美元,將近50億元台幣。

台塑美國德州廠設立於1983年,該工廠有16個生產單位,生產塑料產品,包括小顆粒,如二氯乙烷(EDC),氯乙烯單體(VCM),聚氯乙烯(PVC)懸浮樹脂等,法院文件上記載,台塑美國公司一直是集團內最賺錢的事業體之一,2016年,美國台塑公司的淨收入超過13.6億美元。

判決書早出來了,台塑當局稱仍審理中

事實上,這是家在台塑美國德州廠旁家中第四代漁夫威爾森(S.Diane Wilson)與當地環保團體聖安東尼奧灣河口護水聯盟(San Antonio Bay Estuarine Waterkeeper)多年來對台塑德州廠的控訴,在2017年7月31日正式提出訴狀,經過兩年,終於在今年6月27日做出判決台塑敗訴,諷刺的是,直到今年1月,德州環境品質委員會(TCEQ)仍在灣區水中拍到塑膠粒的照片。

聯邦地區法院2017年的起訴書中顯示,台塑德州廠為汙染慣犯並對一旁的海灣、溪流造成汙染。(圖片來源/ 翻攝自2017年起訴書)


整個訴訟起因甚早,早在2013年威爾森與環保團體就向德州環境品質委員會檢舉台塑德州廠非法排放塑膠粒到旁邊的拉瓦卡灣(Lavaca Bay)、廠旁的Cox Creek溪、馬塔哥達灣(Matagorda Bay)中,這些灣區是商業捕魚的地區,也是海龜,鳥類,魚類,蝦類和其他海洋和濕地野生動物的棲息地,威爾森和她的孩子、孫子一起在馬塔哥達灣中游泳。

海灣中的顆粒如PVC、SPVC和其他塑料粉末可能汙染海灣中的魚和蝦,當人吃下去後開始對人體造成傷害,更嚴重的是對Cox Creek溪,Lavaca Bay和Matagorda Bay生態系統造成重大損害。

第四代女漁夫與環團,多年與台塑德州廠對抗

法院判決書中指出,「當地漁民從Cox Creek溪捕獲魚,其內臟中含有塑料顆粒。」並對塑料汙染的描述是,塑料具有持久性,一年內不會在水中或土壤中降解,眾所周知魚、烏龜、水鳥和其他海洋物種都會吃塑料顆粒,而台塑德州廠的塑料沒有被困在海岸上或被清理乾淨,可以流入墨西哥灣。

另根據2017年的起訴書中揭露,自2004年以來,福爾摩沙已知或應該知道其工廠含有塑料顆粒和PVC粉末的系統性問題,那年美國環保署EPA就記錄到台塑德州廠沉澱池溢出塑料顆粒問題。甚至指出「台塑美國廠違反環境法,長期污染Cox Creek以及工廠的地下水和土壤。」

至少自2009年以來,威爾遜向美國環保署和TCEQ投訴台塑德州廠非法向Lavaca Bay排放塑料,她就被告知這些機構已通知台塑德州廠,顆粒物的排放違反了「淨水法」。2011年7月,TCEQ對台塑德州廠進行了68,600美元的處罰,作為解決工廠違反「淨水法」行為的協議命令的一部分。即使環保署和TCEQ的已著手調查,她仍看到了新排出的塑料。 

聯邦地區法院2019年的判決書第一頁指出,台塑德州廠被控告違反淨水法,控方即為女漁夫威爾森與環保團體Waterkeeper。(圖片來源/ 翻攝自2019年判決書)

環團蒐證2年,德州大學教授作證

數十年來,拉瓦卡港區居民和環保團體多次要求州政府及聯邦監管機構,制裁台塑德州廠的排放污染行為,撤換台塑的排放執照,但台塑當局否認非法傾倒,聲稱排放的塑膠顆粒並未超過許可證的限制。根據2017年起訴書的描述「根據訊息,台塑德州廠(Formosa)過去5年沒有向TCEQ報告其設施中的塑料排放情況。」

經過多年檢舉未獲得改善,這次威爾森女士和環保團體乾脆自己動手紀錄、搜證,自2016年1月31日起,Waterkeeper成員開始收集台塑德州廠非法排放塑料的證據。

他們發現台塑在Matagorda Bay,Lavaca Bay和Cox Creek周圍20多英里的海岸線的海灘和濕地上亂扔垃圾。2016年1月31日到2017年7月23日,Waterkeeper成員在375個不同日期收集了超過1,637個顆粒樣本以及數千張照片和視頻(2017年起訴書第18頁摘要),TCEQ也持續蒐集非法排放證據,成為2017年對台塑德州廠提出訴訟的關鍵證據。

法院最終判決,台塑德州廠違反淨水法

在法庭上,雙方都傳喚了專家證人,但法院採信控訴方的專家,尤其是來自德州農工大學的Jeremy Conkle教授,除了自己採集以外也對環團採集的樣本到實驗室進行實驗,還有德州大學的土木環工博士Jose-Sanchez等,環團還找到台塑德州廠前員工作證,證實台塑德州廠的問題導致了排放問題。

聯邦地區法院2019年的判決書中顯示,台塑德州廠被判違反淨水法CWA (Clean Water Act)。(圖片來源/ 翻攝自2019年判決書)

2019年法官作出最終判決,認定台塑德州廠違反CWA(Clean Water Act,淨水法)將對台塑德州廠頒布禁令與裁罰,根據德州媒體的報導,可能罰到1.622億美元(近50億台幣),而雙方將在9月做出協商。

威爾遜在接受德州媒體採訪時說:「我現在已經做了大約30年了,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正義。」顯示她自從台塑德州廠設立後就發現問題,並且持續抗爭。

究竟這1.622億美元罰款怎麼算出來的?可以參考2017年起訴書中「RELIEF REQUESTED」章節,裡面描述根據「淨水法」,每一天的違法行為構成一項單獨的處罰,每次違規最高金額為52,414美元。一位美國律師表示,「台塑要上訴成功的機率不高,因為這是聯邦法院針對違反環保法規已証明事實所作的判決,美國聯邦法院的上訴是法律審,很難推翻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