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王政爭落幕?馬英九洩密案無罪確定 柯建銘轟司法跟白海豚一樣會轉彎

司法

前總統馬英九涉嫌洩密案,台灣高等法院更一審今(12日)宣判,全案無罪定讞。馬英九在該案一審時獲判無罪,二審則被判處有並科以4個月徒刑,上述到最高法院但發回高院更審後,馬英九無罪確定。

高院:有失職可能,但不構成罪行

高院更一審審判長張惠立於宣判時指出,馬英九與前最高檢察署檢察總長黃世銘間無共犯關係,是黃世銘主動求見馬英九告知關說案,馬英九為被動接受;馬英九為公務員,行為有失職懲戒的可能,但不構成中華民國《刑法》、《通訊保障及監察法》、洩密等罪名,因此駁回上訴,無罪確定。

高院發言人連育群也說,要認定馬英九有罪,檢察官要提出證據和舉證,但就檢察官所提出的證據都不足以證明馬英九有犯罪。

此案是源於2013年爆發的「馬王政爭」,時任檢察總長黃世銘疑似取得民進黨立院黨團總召柯建銘,向當時立法院長王金平「關切」司法案件的監聽電文;其指稱柯透過王,讓時任法務部長曾勇夫、高檢署檢察長陳守煌,對於柯建銘的全民電通案不再上訴,能依先前的無罪判決結案。

2013年8月31日,黃世銘將此資訊「主動」告知馬英九,後續馬又將秘密情資轉述給時任行政院長江宜樺、總統府副秘書長羅智強等人。同年9月4日,黃世銘又因馬英九告知,將該資訊向江宜樺報告,因此馬英九遭控教唆洩密等罪,相關指控及起訴,都判無罪確定。

馬辦:讓國家領導人能安心治國

其實,洩密、通保法、個資法3罪,原屬二審定讞之罪,但因司改國是會議討論「避免突襲性無罪改有罪判決確定」,於2017年7月大法官752號作出違憲解釋,讓馬英九得以上訴最高法院;此次更審判決後,即告確定。

對於無罪確定,馬英九辦公室表示,此判決不只攸關馬英九個人的清白,更有助於確立憲法上總統應有的行政權限,讓國家領導人在任內能安心依憲、依法治國。馬辦也痛批,全案審理2年多來,檢察官對馬英九構成犯罪的具體行為事實為何,始終沒說清楚,明顯就是「先射箭再畫靶」、耗費司法資源。

王金平今日受訪時,反應相當「佛系」,針對洩密案大逆轉的發展,他僅表示尊重司法;媒體追問,如今馬確定無罪,是否代表「馬王政爭」告一個段落,王金平則回答,「沒有什麼政爭,還是一樣,大家互相尊重,互相疼惜。」

柯建銘對判決「悲憤萬千」

柯建銘的反應則沒這麼平靜,他發聲明痛斥,「針對台灣高院更一審判決馬英九無罪定讞,心懷悲憤萬千」,並控訴判決明顯是替馬英九濫權護航,更踐踏憲法而視其如無物。

柯建銘表示,明天是馬英九的生日,更一審送給馬英九無罪的禮物,卻是傷害法律的尊嚴,遇到馬英九就變得跟白海豚一樣會轉彎,柯建銘認為,此案與馬英九先前特別費案件的大水庫理論如出一轍,讓人民喪失對司法的信任。

柯建銘亦正告馬英九,「你會無罪是因為更一審採取比其他案件嚴格的採證標準,絕對不是你清白,更不是你做為總統有行政特權。」柯建銘強調,馬英九的違法洩密、特務治國,在歷史上是有罪的,無法辯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