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一個多月2016年就要結束,一千六百多家上市櫃公司正在與會計師合作結算全年的利潤,並計算應納稅額,然而所有企業都在預備未來稅務上可能的大變革,即針對受控外國公司的課稅,講白點就是針對避稅天堂成立的公司課稅,財政部次長蘇建榮曾說,最快也要到2018年才開始課,安侯建業會計師丁傳倫說得更直接,「卡在立法院和無法參與國際共同申報準則。」
過去幾年來,美國、德國等國際大國開始針對企業在海外避稅天堂的盈餘課稅,經濟合作發展組織在2015年10月更訂出15項行動計畫(BEPS 15)來處理國際稅務問題,對台灣影響最大的族群就是台商,超過9成的台商為投資中國大陸而設立境外控股公司,立法院也在7月通過增修所得稅法第43條之3、之4,讓政府對台商在避稅天堂成立的公司有課稅法源。
兩岸租稅協議卡住,課不到中國台商的稅
「但是台商真的要課到稅最快也要從2018年才開始,」蘇建榮指出,所得稅法雖然已經增修,但要課到台商的稅,第一條件就是兩岸租稅協議得生效。丁傳倫指出,就是要等立法院先通過兩岸人民監督機制的法規,租稅協議才能生效,「早就簽好了,但卡在立法院。」
亞洲大學財經法助理教授謝如蘭說,根據兩岸協定,我在大陸賣掉一個子公司賺100萬元,就在大陸繳企所稅,台灣這邊則是根據所得稅法第五條第五項繳稅,例如在大陸已繳10萬元,台灣要繳給政府17%,即17萬元,未來根據兩岸租稅協議,台灣只要繳7萬。
但一名台商表示,「從某個角度而言,我們也不希望兩岸有92共識,最好租稅協議不用生效,免得一條牛被扒兩層皮。」台商認為,以目前兩岸的互信基礎薄弱,租稅協議生效的時間點將往後推遲。
丁傳倫說,台商可能還可放心一陣子,因為台灣還沒辦法加入「國際共同申報準則」CRS,所謂的CRS就是全球版的肥咖條款,針對各國海外所得課稅的一個共同申報平台。
無法加入CRS,不會變避稅天堂會變洗錢天堂
他進一步解釋說,「當初是為了反恐怖主義團體活動、反洗錢而設立的,從馬英九政府時代台灣就一直申請加入但並未通過,可能卡在加入的身分問題,台灣一直還沒辦法加入。」
若台灣遲遲無法加入「國際共同申報準則」,反倒會變成避稅天堂嗎?
安侯建業法律事務所所長紀天昌說,台灣不適合作為避稅天堂,因為全球已經有一百多個國家加入,甚至包括開曼群島等,沒有加入的國家容易被貼上洗錢、資助恐怖主義團體的標籤,對台灣的形象不好。
不過紀天昌也強調,目前所得稅法對海外避稅公司課稅的條款,還有很多需要精進的地方,但希望政府修出來的遊戲規則,不要讓外資覺得來台灣投資、生產困難重重,「政府想要修法抓住稅源,但規定得太過頭,連稅基(能繳稅的人)都不來台灣了,在執行面上,二者應該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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