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肌梗塞一定要做心導管?要不要用健保支架?關於「醫病共享決策」你該知道的事

醫病

「醫師,我爸爸最近診斷出心房顫動,一定要使用抗凝血藥預防中風嗎?」

「發生心肌梗塞,一定要做心導管嗎?」

「心臟血管有阻塞,可不可以只做氣球擴張而不放置支架?」

「因為家裡經濟有困難,可以不要使用藥物支架,使用健保支架就好嗎?」

「醫病共享決策」(或稱Share-Decision Making)此觀念最早在1982年的美國,為了增進醫病關係及改善醫病溝通而提出,不若過去的「由醫師主導治療方針」的選擇,而是在醫師將目前最有證據的資料與患者討論後,同時讓患者提出自己的喜好與價值觀,在醫病雙方充分討論、交換資料及立場後,共同擬定出最適合患者的治療策略。

此方法不但基於現今最新的實證醫療結果,更能尊重患者本身因背景、生長環境、價值觀不同的狀況下,所做出的不同決定。可以說是「最適合患者,而且由患者共同參與」的醫療決策。

什麼狀況下特別適合用「醫病共享決策」?

那麼,有沒有什麼狀況之下,特別適合使用「醫病共享決策」呢?

通常建議使用醫病共享決策的時機為:針對此一疾病已經共存多種治療方法,並且其中益處與風險差異不大,且病人偏好會依照不同狀況而異者。

「醫病共享決策」的順序通常是:首先由醫師簡介目前疾病狀況後,接著提供各種益處差異不大治療之選項,同時與患者討論、了解其偏好,再對患者之偏好之治療方針給予優缺點之建議,最後由醫師與患者共同做出最後之決策。

但若目前已有強烈證據支持某種療法,如前文之「急性心肌梗塞時必須要實施心導管治療」,因為此舉能顯著減少死亡以及心衰竭症狀,而且病人的偏好通常較一致(除非放棄急救或是安寧療護之病人),也就是現今已有「放諸四海皆準」之標準治療,那醫病共享決策的角色就較小。

原文作者為新光醫院心臟內科 賴威廷醫師,本文轉載自第333期《新光醫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