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一張照片就違法 李孟居失聯22天後確定遭中共逮補

兩岸

屏東縣枋寮鄉鄉政顧問李孟居8月18日赴香港後失聯22天,中國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9月11日終於回應說,李孟居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活動」,已被依法審查。

馬曉光周三上午在例行記者會只發表上述談話,沒有透露更多細節,但是,根據《中央社》報導,枋寮鄉長陳亞麟表示,李孟居8月20日在香港邊境、想過關深圳時,傳了一張解放軍集結的照片並傳訊息給朋友說,「解放軍集結在邊境,情勢看起來很緊張」,在這之後,陳亞麟再也無法連絡李孟居。

中國不甩陸委會3度詢問李孟居下落

李孟居是因為分享一張解放軍照片跟一則訊息,就被中共逮捕,他已成為下一個李明哲,這件事引起台灣總統府高度關切,總統府表示「除了請陸委會等單位全力向中方交涉,一切以確保當事人人身安全及相關權益為最高原則,並投入各項必要協助」。

陸委會11日也表示,大陸應即刻就李孟居先生目前遭限制人身自由之關押地點、其所涉嫌違反之法令,以及限制人身自由之時間等事項進行完整說明,並應依據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之規定,向我方與家屬進行通報。

香港沒通過逃犯條例,卻已對台灣實施「送中」

即使陸委會之前3次向中國詢問李孟居下落,都未獲回覆,令台灣民眾非常擔心中國法治跟人權狀況嚴重開倒車,就算沒有「送中條例」的法律依據,中國照樣說你有罪就抓你。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撤回逃犯條例(俗稱送中條例),但是中國已對台灣人實施送中條例:「愛抓誰就抓谁,說你危害國家安全、你就危安」。

李孟居在關心「反送中」後失聯,民進黨主席卓榮泰表示,能提供的協助就算有限,也會盡力保護李的人身安全跟順暢聯繫。遠景基金會執行長賴怡忠則在臉書貼文評論說,香港送中條例還沒過,就已經對台灣實施了。

賴怡忠指出,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在於李沒有進中國,而是在香港,(應)不是在參加示威時被抓,只是在分享訊息而獲罪,應該是在香港被抓後被移送到中國。

有在社群罵過中共的,以後不用去港澳了...

親民黨前發言人吳崑玉也在臉書表示,「好吧!以後有罵過對岸的,最後連港澳都不用去了,搞不好附送旅遊新疆啊!」

吳崑玉說,「對岸已變成這樣,想抓誰就抓誰,說你有罪就有罪,有沒有逃犯條例都一樣。進步與文明是兩個不相干的事,大陸愈來愈不像是一個文明的國度,而是一群拿著機關槍耀武揚威的野蠻人,習大大則愈來愈像是星際大戰裡的黑武士那種人物。」

不只台灣各界人士為李孟居憂心,李孟居的親友更是心急如焚,他們擔心李被安上莫須有罪名,甚至可能被關在中國5年。

李明哲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中國判刑5年

其實在李孟居之前,已經有李明哲被捕的前例在。2017年3月19日,民進黨前黨工李明哲從澳門進入廣東珠海後也告失聯。馬曉光之後於2017年3月29日例行記者會上,證實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已被中國當局扣留調查。

隨後於2017年5月中國宣布,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遭逮捕。同年11月,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案」一審公開宣判,判處李明哲有期徒刑5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